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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扬州市普通国省道中央分隔带护栏提升养护工程

· 2023-02-27

2023年扬州市普通国省道中央分隔带护栏提升养护工程(ZFDHL-2023-SG标)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023年扬州市普通国省道中央分隔带护栏提升养护工程 已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 扬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以扬公路设施〔2023〕2号 批准,项目业主为 扬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扬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深化提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意见的通知》(扬办发电(2022)39号)、《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加强普通国省道一级公路中央分隔带护栏完善提升工作的通知》,对S264江都段K215-K227段、G345江都段K281-K287段、S356江都段K269.7-K271段不满足现行规范要求的中分带护栏进行提升改造。

264 省道 K178 920 ~K179 895、K187 340~K189 426、K217 650~K231 858,路线全长 17.269km。

主要方案为:(1).一般路段采用切割工艺处治既有高路缘石侵占公路建筑限界问题,切割后路缘石高 20厘米,中分带绿化移植及填土整修后补植绿化,增设分设型 Am 级波形梁护栏。

(2).高邮段一般路段中分带整平至切割后路缘石高度,满植细叶麦冬,种植乔木(蜀桧)进行中分带防眩;江都段一般路段充分利用既有中分带绿化,中分带两侧按1:1.75 坡度整平(衔接现状中分带与切割后的路缘石 ),整平范围内满植细叶麦冬。

(3). 通行车辆的交叉口路段挖除既有中分带,设置1 米宽、12厘米高的低路缘石中分带,增设组合式 Am 级波形梁护栏。

(4). 仅通行人非的交叉口路段采用切割工艺处治既有高路缘石侵占公路建筑限界问题,切割后路缘石高 12厘米,中分带填土整平后补植绿化,增设组合式 Am 级波形梁护栏。

345 国道 K281 395~K286 798,路线全长 5.403km。

主要方案为:(1).一般路段增设 1.8 米宽、15 厘米高的中分带,降低既有护栏中心高度,改造后既有护栏中心高度 60厘米,满足规范要求。

(2). 渠化交叉口路段铣刨既有沥青面层,设置 0.8 米宽、15 厘米高的低路缘石中分带,增设组合式 Am级波形梁护栏。

356 省道 K269 707~K271 064,路线全长 1.357km。

主要方案为:(1).一般路段增设 1.8 米宽、15 厘米高的中分带,降低既有护栏中心高度,改造后既有护栏中心高度 60厘米,满足规范要求。

(2). 增设中分带防眩板。

(3). 渠化交叉口路段铣刨既有沥青面层,设置 0.8 米宽、15 厘米高的低路缘石中分带,增设组合式Am级波形梁护栏。

2.2 招标范围:本标段范围内的中分带改造涉汲的相关护栏、缘石、中分带挖填土、防水、路面结构、标线与标志等施工。

2.3 工期和缺陷责任期

(1)工期:123日历天,计划开工2023年04月 02 日~2023年 08 月 02日。具体开工时间以监理通知为准。

(2)缺陷责任期为12个月(交(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4 质量要求: 交 (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次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为:

(1) 资质要求:

投标人必须是独立的企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并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按照《江苏省交通运输项目投标企业财务能力评价指标》的规定,投标人的财务能力综合评价值不小于60分。

(3)业绩要求:投标人2018 年 1 月 1日以来,至少完成过一项合同价不低于1000万元的公路交通安全设施施工项目(以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自动生成投标报表表5中交(竣)工时间、合同金额、工程简介等信息为准)

(4)信誉要求: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江苏交通运输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信用等级评价为C级及以上级别。

(5)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要求:

拟投入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自2018 年 1 月 1日以来,至少完成过一项合同价不低于1000万元的公路交通安全设施施工项目的施工的项目经理(含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以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自动生成投标报表表4中竣工时间、项目简介等信息为准。)

拟投入项目总工必须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自投标人2018 年 1 月 1日以来,至少完成过一项合同价不低于1000万元的公路交通安全设施施工项目的施工的项目经理(含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拟投入(以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自动生成投标报表表4中竣工时间、项目简介等信息为准。)

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均需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必须为投标单位自有职工,其近3个月(2022年11月至2023年1月)社保缴纳证明原件扫描件材料(需盖有社保机构章,社保机构网站打印的盖有社保机构电子章的证明视为原件)须附在投标文件中。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应无在岗项目,有无在岗项目,按照下列原则认定:

①在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已在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任职,包括在已发出中标通知书或者签定合约的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的,应当视为有在岗项目;

②未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拟投入本项目中的主要人员在中标后可以从其他项目撤离的书面承诺和项目业主提供的书面证明,视为无在岗项目;

③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虽然项目尚未交工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旦中标可以从其他项目上撤离的书面承诺和项目业主提供的书面证明,视为无在岗项目:

1 )工程已经完工,经项目质量监督机构核验合格,主要人员基本完成职责,非投标人原因尚未进行交工验收的;

2 )工程中标后半年内非中标人原因无法开工或停工半年以上无法复工等情况。

(6)其他要求:

①拟投入本项目的专职安全员应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拟投入本项目的专职安全员必须为投标单位自有职工,其近3个月(2022年11月至2023年1月)社保缴纳证明原件扫描件材料(需盖有社保机构章,社保机构网站打印的盖有社保机构电子章的证明视为原件)须附在投标文件中。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5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之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 投标人无拖欠农民工工资历史。且中标后,中标人有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媒体曝光等现象发生,取消中标资格并纳入诚信系统。

3.7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全流程电子招投标,请投标人在规定解密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解密,超过规定解密时间未解密的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电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180.101.234.24:15194/OP/)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 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 CA数字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参考资料(如有)的提供方式:/。

4.3 联合体投标的,有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工作。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5.2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扬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地址:扬州市史可法路50号

联系人:房女士

电话:0514-87614932

招标代理:江苏金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扬州市维扬路243号双子星商务楼月座511#

联系人:党工 刘工

电话:交通公路招标采购https://www.122bid.com 13511754259QQ:1009240773

8. 其他

8.1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符合预约条件的单位均可预约参加。不接受联合体。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

8.2 本次招标采用网上预约,预约开始时间: 2023 年 2 月 27 日9时00分,预约截止时间: 2023 年 3 月 3日17时30分,未在上述时间内完成标段预约的,招标人不接收其该标段投标文件。具体预约程序为:

(1)投标单位仔细阅读网上公布的本项目招标公告和预约条件。

(2)预约仅作为投标人在系统中制作投标报表的上级菜单界面,投标人应点击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本招标公告上侧预约,按要求如实进行投标报表的填报(预约截止时间前若有投标人还未进行预约操作,其报表将无法生成)。

(3)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根据苏交建〔2015〕2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5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注册建立信用档案,方法见登录区的说明或者向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招标监督机构(本省单位)或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外省单位)咨询。

(4) 网上预约时,在联系人信息中请务必留下手机号码和电子邮件信息,以便联系。

(5) 、预约结果以网上预约为准,无需进行电话确认。投标单位通过系统完成网上预约操作后,可登录江苏交通运输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点击招投标管理-预约管理核实预约状态是否显示为预约成功。投标单位务必自行检查是否已通过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成功预约,否则后果自行承担。在使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过程中遇到任何技术问题,可直接致电江苏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维护单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025-85902430 。

8.3 投标文件递交及相关事宜

(1)投标文件递交(上传)的截止时间为 2023 年 3 月 20日10:00。各投标人可在任意地点自行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参加开标并解密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为投标文件解密开始时间,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投标截止时间前,请各投标人自行到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标段处及时下载招标补遗书,招标人不另行通知。投标人未留意该补遗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本项目采用双信封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的解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概不负责。

(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投标人应自备电脑设备用于投标文件的上传与解密,因设备问题造成的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开标过程将向各投标人网络直播,网络直播方式通过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进入直播大厅。

(4)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投标人如需工程现场踏勘可自行踏勘,招标人将给予必要的协助。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可通过工作QQ及时与招标代理进行沟通,如有质疑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6天前提出,招标人将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5天前统一书面澄清。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具体事宜请与招标代理联系。

2023 年2 月 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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