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庭审音视频管理系统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庭审音视频管理系统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扬州市邗江区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月10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WCGDLG-20221215号
2.项目名称: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庭审音视频管理系统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86万元
5.最高限价:86万元
6.采购需求: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
7.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自接采购人通知之日起60个日历天(除不可抗力、非乙方原因)全部供货及安装完毕,并完成全部验收、文档整理工作。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拒绝下述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12月20日 至 2022年12月27日
地点:在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扬州市邗江区政府采购网 自行下载采购文件。
售价:人民币3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因疫情防控,本项目接受现场投标和邮寄投标。
(一)现场投标
投标文件接收开始时间:2023年1月10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3年1月10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二楼开标一室(扬州市翠岗路48号)
投标文件接收人:胡亚威
(二)邮寄投标
邮寄接收地点:扬州市邗江区翠岗路48号(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接收人及联系方式:胡亚威 0514-82129113
邮寄件必须密封且在外包装显著位置注明项目标识(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和投标人名称),无标识或标识模糊不清的,不予接收。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1月10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送达并由接收人签收,超期送达或外包装破损的邮寄件不予接收。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并自行承担邮寄造成的一切风险。
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23年1月10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二楼开标一室(扬州市翠岗路48号)
采用现场投标的,届时邀请投标人代表(仅限投标文件中确定的授权代表一人)出席开标会议。
采用邮寄投标的,投标人代表须在开标当日保持手机畅通。
未派投标人代表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五、响应文件开启
时间:2023年1月10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翠岗路48号)评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投标文件制作纸质份数要求
一式伍份(壹份正本、肆份副本)、电子版投标文件壹份(一般应为U盘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平台存档,投标人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2、本招标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3、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请如实填写《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并在公告期限内按要求回复(电子邮箱:397318692@qq.com,联系电话:0514-82129113,同时需与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确认是否收到《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如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未报名(提交确认函)者、超过时限者不得前来投标,内容不全者后果自负。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扬州市邗江区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4、本项目各投标人自行现场勘察。
联系方式:0514-82931155
5、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
地址:文汇西路228号
联系方式:0514-829311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扬州市翠岗路48号
联系方式:0514-8212911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亚威
电 话:0514-82129113
九、疫情防控期间,投标人注意事项:
1、投标人授权代表须无条件服从代理机构场内疫情防控措施,入场前在一楼进行实名登记、接受体温测量、自行戴好口罩、做好手部卫生消毒和投标文件等消毒防护,主动向代理机构说明近一周的个人身体情况、发热病人接触史以及近14天内的旅行史特别是较重疫区的旅行史。
2、各投标人须明确项目授权代表,且出席活动的人数限1人。进场后的投标人应在指定开标室等候并参加开标活动,自觉配合场内秩序管理,不得擅自至非相关场所活动,聚集讨论。
一、项目编号:SWCGDLG-20221215号
二、项目名称: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庭审音视频管理系统采购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中电鸿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南京市玄武大道699-1
中标金额:人民币捌拾伍万玖仟陆佰伍拾元整(¥85965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庭审音视频管理系统采购项目 品牌(如有):详见附件 规格型号:详见附件 数量:详见附件 单价:详见附件 |
五、评审专家名单:林艳、朱凯、徐新苇、陈东林、汪志霞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次采购由中标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根据国家计委印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货物类标准八折一次性支付给代理机构代理服务费。
收取金额:10315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
地址:文汇西路228号
联系方式: 0514-829311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扬州市翠岗路48号
联系方式:0514-82129113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亚威
电 话:0514-82129113
附件: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庭审音视频管理系统采购项目采购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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