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358 线 K201+970~K223+850 段灾害防治工程 中标候选人公示(暨中标结果公示) 招标项目编号:E3506290601800389001
工程名称: G358线K201+970~K223+850段灾害防治工程
招标人: 漳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华安分中心(地址:华安县华丰镇平湖南路21号,联系电话:0596-7358137) 招标代理单位: 深圳市普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漳州市龙文区明发商业广场26幢2梯1305室 联系电话:0596- 2106390)
工程建设地点: 漳州市华安县
工程交易地点: 华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工程规模: 本项目设计路段桩号范围为K201+970~K223+850,公路等级二级,设计时速 40km/h,沥青混凝土路面,路段内 包含承灾体普查二级风险隐患点2处,位于K218+205-K218+352、K218+183-K218+323处,灾害类型为滑坡。本次重点防护 隐患点 5 处,以及整治涵洞、路基排水沟病害,以消除沿线安全隐患,解决涵口溜方及路基浸水、渗水等问题。总造价为 1059.73 万元,其中建安费817.56 万元,预备费 30.82万元。预算审核价为7950979.65元(含暂列金231581.93元)。 最高限价 :7342735.61元(其中暂列金231581.93元)。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评标办法: 合理低价+信用分
开标时间: 2024年3月7日09:30时
开标参数: 1、评标基准价:6643129元;2、基准价计算方法:方法二;3、基准价下浮比例:-1%;4、E1、E2抽取结 果:E1=0.45 、E2=0.44;
第一中标候选人 / 中标人: 福建省瑞和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 中标价: 人民币陆佰捌拾捌万捌仟捌佰叁拾元陆角柒分整(¥:6888830.67元,其中暂列金231581.93元) 项目经理: 郑滨 资格证书: 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号 : 闽2352007200700692)
项目总工: 林乾良 职称与专业: 路桥专业中级职称(证号 : S009201706052)
信用分申请使用情况:否
计划工期: 施工工期240日历天。
质量要求: 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根据漳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关于印发《漳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公路养护工程 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漳路计【2024】4号)文件进行管理、验收,符合交通部现行《公路养护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JTG 5520-2020)合格标准及相关现行的验收规范要求:质量达到合格及以上标准。 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根据漳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关于印发《漳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公路养护工程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漳路计【2024】4号)文件进行管理、验收,符合交通部现行《公路养护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5520-2020)合格 标准及相关现行的验收规范要求:质量达到合格及以上标准。
安全目标: 承包人除应遵守《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公路筑养路机械操作规程》的有关规定外,还应遵守有关指 导安全、健康与环境卫生方面的法规和规范,并应提供相应的安全装置、设备与保护器材及采取其他有效措施,以保护现场施 工和监理人员的生命、健康及安全。
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废标原因 |
1 | 福建景乐建设 有限公司 | 你单位投标文件未体现股东出资详细信息或由法定的社会验资机 构出具的报告或注册地工商部门出具的股东出资情况证明,违反 招标文件 3.5.1 条款和评标办法2.1.2 条款,资格审查不通过,否 决你公司投标。 |
2 | 福建博道建设 工程有限公司 | 你单位投标文件未体现股东出资详细信息或由法定的社会验资机 构出具的报告或注册地工商部门出具的股东出资情况证明,违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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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文件 3.5.1 条款和评标办法2.1.2 条款,资格审查不通过,否 决你公司投标。 |
3 | 福建省越涛建 设工程有限公 司 | 你单位投标文件未体现股东出资详细信息或由法定的社会验资机 构出具的报告或注册地工商部门出具的股东出资情况证明及投标 文件填报的主要人员在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 管理系统上 填报并发布的相关信息不一致。违反招标文件 3.5.1、3.5.8 条款和评标办法 2.1.2 条款,资格审查不通过,否决 你公司投标。 |
4 | 天津五市政公 路工程有限公 司 | 你单位投标文件未体现股东出资详细信息或由法定的社会验资机 构出具的报告或注册地工商部门出具的股东出资情况证明,违反 招标文件 3.5.1 条款和评标办法2.1.2 条款,资格审查不通过,否 决你公司投标。 |
5 | 福建鑫旺达建 设有限公司 | 你单位投标文件未体现股东出资详细信息或由法定的社会验资机 构出具的报告或注册地工商部门出具的股东出资情况证明,违反 招标文件 3.5.1 条款和评标办法2.1.2 条款,资格审查不通过,否 决你公司投标。 |
6 | 福建锦港建设 工程有限公司 | 你单位投标文件未体现股东出资详细信息或由法定的社会验资机 构出具的报告或注册地工商部门出具的股东出资情况证明及投标 文件填报的主要人员在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 管理系统上 填报并发布的相关信息不一致。违反招标文件 3.5.1、3.5.8 条款和评标办法 2.1.2 条款,资格审查不通过,否决 你公司投标。 |
评标委员会名单: 尤西湖(组长)、林丰崇、林海溪、李福辉、方毅锋
评标委员会专家来源: 从福建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确定
公示时间: 2024年3月8日至2024年3月18日。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者 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招 标人不再接收异议申诉。评标结果异议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监督单位: 华安县发展和改革局、华安县交通运输局
监督电话: 0596-7360032、0596-7362080
备注:根据闽发改法规( 2018 ) 444 号文,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评标委员会仅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的,其中标候 选人公示同时视为中标结果公示,公示期合并,不得少于十日。
招标人:漳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华安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普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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