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悦利电气(江苏)有限公司11 52%股权

· 2023-03-13
项目名称悦利电气(江苏)有限公司11.52%股权项目编号G32022BJ1000726-9
转让底价135万元披露公告期10个工作日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2023-03-13披露结束日期2023-03-24
所在地区苏州市所属行业其他制造业
委托会员机构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交易机构项目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部门负责人:- / 联系电话:-
1、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悦利电气(江苏)有限公司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注册地(住所)
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万元)3426.47万元(人民币)
经济类型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其他制造业经营规模小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83569131304C
经营范围轨道交通车辆电气系统设备的维护、技术开发和咨询;轨道交通信号监控系统、牵引控制系统及管理系统的维护、技术开发和咨询;轨道交通车辆零配件的销售、售后服务;电气设备制造、销售及售后服务;软件研发、销售及售后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石油钻采专用设备制造;电机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导致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前十位股东名称持股比例(%)
刘杭先24.69
张春雷24.69
昆山悦盛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2.34
北京华舆华盛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11.52
苏州苏盈金穗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9.09
昆山东吴阳澄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7.37
昆山市国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7.2
昆山高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3.1
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2021年度审计报告数据
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净利润
3007.48440.85440.85
资产总计负债总计所有者权益
6359.832228.814131.02
审计机构苏州睿远会计师事务所
2022年06月30日财务报表
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净利润
613.56-248.75-248.75
资产总计负债总计所有者权益
6832.292950.023882.27
2、转让方基本情况
基本情况转让方名称北京华舆华盛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住所)
经济类型其他经营规模中型
所属行业资本市场服务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4055581404B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11.52%持有产股权比例11.52%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国资监管机构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其他
批准单位名称北京南车华盛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批准日期2022-08-25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其他
决议文件名称北京南车华盛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第二届第二次投资决策委员会决议
3、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转让底价135万元价款支付方式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1.本项目与青岛康平高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75万股股份(2.29%股权)、青岛中车轻材料有限公司5%股权、浙江驰宇空天技术有限公司5.84%股权、无锡金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28万股股份(1.42%股权)、北京和能时代机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466.0411万股股份(15%股权)、北京安诺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7.6217万股股份(3.07%股权)、北京锦源汇智科技有限公司8.07%股权、无锡天脉聚源传媒科技有限公司0.36%股权、上海齐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5.5%股权、迅畅(湖南)交通信息科技服务有限公司11.11%股权项目捆绑转让(以下简称捆绑项目),在递交本项目受让申请的同时须递交所有其他捆绑项目的受让申请。
2.捆绑项目中,部分项目标的存在原股东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情况,若单个项目原股东行权,意向受让方仍须继续对原股东不行权的其他项目进行受让。
3.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公告期满,在通过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交易保证金13.5万元(以到账时间为准)至北交所指定账户。
4.捆绑项目在挂牌期间当最高报价方或受让方确定后,未涉及扣除保证金情形的其他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无息返还。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可以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若挂牌期满,本项目只产生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成为意向受让方,则按照《北京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操作规则》、《北京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登记受让意向操作细则》、《北京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北京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操作细则》等规定进行后续操作;捆绑项目除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之外:若挂牌期满只产生一家意向受让方,该意向受让方进行一次报价后进入原股东征询环节。若原股东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该意向受让方成为最终受让方;若原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则原股东成为其所属标的的最终受让方;若挂牌期满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项目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最高报价方后进入原股东征询环节。若原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则原股东成为其所属标的的最终受让方。通过竞价确定为最终受让方的,其竞价保证金相应转为部分交易价款,其他竞买人的竞价保证金在最终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返还。
5.本项目不接受以人民币之外的其他币种支付和结算交易保证金及产权交易价款。
6.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转让方有权全额扣除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经济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有权按照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产生两家及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
(3)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
(4)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或未按约定时限支付剩余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的;
(5)意向受让方未履行书面承诺事项的;
(6)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挂牌条件要求的情形。
7.本股权转让挂牌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并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经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转让标的披露的内容及标的现状,已经完成对标的企业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自愿承担可能出现的一切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无法完成工商登记变更等)。
8.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材料时须书面承诺:
(1)知悉本项目与青岛康平高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75万股股份(2.29%股权)、青岛中车轻材料有限公司5%股权、浙江驰宇空天技术有限公司5.84%股权、无锡金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28万股股份(1.42%股权)、北京和能时代机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466.0411万股股份(15%股权)、北京安诺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7.6217万股股份(3.07%股权)、北京锦源汇智科技有限公司8.07%股权、无锡天脉聚源传媒科技有限公司0.36%股权、上海齐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5.5%股权、迅畅(湖南)交通信息科技服务有限公司11.11%股权项目捆绑转让,在递交本项目受让申请的同时须递交所有其他捆绑项目的受让申请;
(2)知悉上述捆绑项目中,青岛康平高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75万股股份(2.29%股权)项目标的公司为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本方已自行对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确认自身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交易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
受让方资格条件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注册且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及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4.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保证金设定交纳保证金请参考来源网站交纳金额(万元)请参考来源网站
交纳时间
4、信息披露
信息披露公告期10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5、竞价方式
竞价方式网络竞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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