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拟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国际邮件互换局兼交换站分拣机配备工程现场管理系统采购项目”(项目编号:NBPOST-GC-2022001)以公开竞争性磋商方式对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产品和服务的供应商进行采购,现欢迎合格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并参与竞争性磋商。
2、采购内容:
(1)共计1个合同包,预估总采购额286842.53元,确定一名成交人;
合同包 | 品类 | 采购内容 | 采购家数 | 权重 | 预算审定金额(元) |
1 | 1-1 | 视频监控系统 | 1家 | 90% | ≦252063.82 |
1-2 | 安检门系统 | 10% | ≦34778.71 |
(2)设最高预算审定限价。供应商响应报价如高于最高限价,其响应将被否决;最终工程量以审计后为准;
(3)工程预算费2000元由成交人承担;
(4)施工地址:宁波市海曙区金莲路55号;
(5)工期:不超过15天;
(6)质保期:不少于3年;
(7)若施工阶段存在方案调整优化,则结算时以最终核定设备进行结算;
(8)报价:包括但不限于安装、运输、管理费用、税费、调试费、工程预算费、视频调用复核查询软件开发费、利润及完成合同所需的一切本身和不可或缺的所有工作开支、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全部费用并承担一切风险责任;
(9)现场踏勘:本项目在采购文件发售后组织1天,安排潜在投标人进行现场踏勘。★投标人不参加采购人组织的现场踏勘(现场核实签字为准),取消投标资格。
3、需求单位: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
4、供应商资格条件:
4.1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在的企业或有总公司法人授权的分公司;
4.2注册资本不少于500万元人民币,且应答人必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4.3具备浙江省安全技术防范行业资信等级证书贰级及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资质;
4.4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4.5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4.6未被列入浙江省邮政企业黑名单;
4.7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4.8本项目不接受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合同包的应答;
4.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并且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
5、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1)获取时间:2022年6月21日至2022年6月23日,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
(2)获取地点: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中山西路496号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1108室;(可通过邮箱报名获取电子磋商文件)
(3)售价:采购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叁佰元整(¥300),售后不退;(已购买本项目采购文件的,第二次可不再支付采购文件费用,报名流程需要)
应答人将文件费存入采购人账户并取得汇款或缴款凭证,交采购人,作为文件费已缴款凭证(缴款备注:项目编号:NBPOST-GC-2022001-应答人名称-文件费);
(4)购买采购文件时请提供:
a.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联系方式)原件;
b.营业执照复印件,若为分公司应答还须提供经总公司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的有效授权书及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如营业执照无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还需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网页查询结果截屏打印件(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金等内容);对于已按“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须提供由工商部门颁发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c.文件费缴款或汇款凭证并加盖公章;
d.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注明开户行联行号;
e.购买文件登记时需提供电子邮箱,该邮箱用于接收电子采购文件;
f.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原件的扫描件,格式详见附件(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6、响应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6月28日上午09:30;
响应文件接收时间:2022年6月28日上午08:30-09:30;
(2)递交地点: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中山西路496号邮政大厦1105室纸质应答文件递交;
(3)响应文件应按采购文件的要求由供应商授权代表递交至递交地点,响应文件中应附有采购文件中规定的磋商保证金缴纳凭证;
(4)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7、磋商将于响应文件递交后进行,供应商应派授权代表按采购人安排的具体时间参与磋商。
8、磋商保证金
(1)保证金额:
按5000元/家收取,磋商保证金由采购人收取,所有磋商保证金在与成交人签订合同后退还;成交候选人若弃标,则没收磋商保证金;无正当理由弃标的供应商将列入浙江省邮政分公司供应商黑名单并在3-5年内禁止参加全省各级单位采购项目;
(2)递交形式:电汇方式缴纳;
(3)须由应答主体从其基本账户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打入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规定帐户,逾期拒绝接受响应。(缴款备注:项目编号:NBPOST-GC-2022001-磋商保证金缴款凭证)
9、现场踏勘
本项目在发售采购文件发售后1天,组织安排潜在响应人进行现场踏勘,不参加采购人组织的现场踏勘,供应商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时间:2022年6月24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地址:宁波市海曙区金莲路55号
联系人: 周赛君 13780008401
10、其他事项
(1)如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有异议的,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3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
(2)届时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身份证明参加。
(3)供应商应承担其参加活动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和成本(包括但不限于准备、编写和提交响应文件及参与磋商的有关费用),无论结果如何,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上述费用或成本。
11、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
地址:宁波市海曙区中山西路496号
联系人:黄工
电话:0574-87032767/13957402275
邮箱:51336521@qq.com
收款单位: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
开户银行:工行鼓楼支行
银行账号:3901110019200028808
附件: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
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
项目编号 | NBPOST-GC-2022001 | |||
项目名称 |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国际邮件互换局兼交换站分拣机配备工程现场管理系统采购项目 | |||
购买磋商文件单位信息 | ||||
单位名称 | 发票抬头 | |||
联系人 | 办公电话 | |||
电子邮件 | 移动电话 | |||
投标设备制造商 | 传 真 | |||
购买磋商文件情况 | ||||
分包情况 | ||||
份 数 | ||||
日 期 | 购买人签名: | |||
备 注 |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同时提供正面及背面)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面复印件贴于此处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背面复印件贴于此处 |
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 系 (投标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我公司(职务)(姓名) 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 (招标项目名称) 的 (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一切有关事宜) ,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同时提供正面及背面)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面复印件贴于此处 |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背面复印件贴于此处 |
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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