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湖市公共交通场站光储充一体化建设及智能化改造项目—横桥、张家桥改建工程(项目代码: 2503-330482-04-01-857907),施工图已由平湖市交通运输局以浙嘉平交许〔2025〕5000044 号文批复。项目业主为平湖市公路与运输管理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平湖市公路与运输管理服务中心(以下称招标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横桥、张家桥改建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主要工程数量和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详见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详见平湖市小额公共资源(要素资源)交易网(https://phxptztb.pinghu.gov.cn:8110/ping/home)。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新仓镇友联村(杭浦高速公路平湖服务区南侧),现状横桥、张家桥桥梁宽度为4m,位于横桥路(CF10),桥梁宽度及通行条件不满足周边居民使用需求,故对横桥、张家桥进行拆除重建,重建后桥梁总长均为18m,桥梁均采用单跨13m,张家桥和横桥桥宽均为8m,同时对桥梁两侧桥头设置接坡与现状道路接顺。
本项目总投资约195万元,本次招标建安费约154万元。
2.2技术标准:本项目采用《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中的三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 30公里/小时,双向两车道,桥梁标准横断面宽度为8.0m。重建桥梁设计荷载等级采用公路-I级,其他各项技术指标按照国家现行的行业标准、规范及技术要求采用。
2.3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本次招标范围划为1个施工标段,主要内容包括:本项目的路基工程(老桥拆除工程)、路面工程、桥梁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工程及沿线设施等的施工完成、缺陷责任期缺陷修复及保修期保修责任。具体工程量详见工程量清单。主要结构形式为:横桥和张家桥的全长均为18m,上部结构均为预应力混凝土空心板,下部结构采用柱式台、桩基础。
2.4计划工期为18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年。
2.5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自2020年7月1日(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以来按一个标段成功完成过一个新建或改建或扩建(不含大中修、小修保养项目)公路工程(须含桥梁工程)的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一级资质的投标人,还应列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hwdms.mot.gov.cn/BMWebSite/)最新公布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与上述名录相符。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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