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库室安全基础设施安装改造)已按军队工程建设管理有关规定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某单位 ,建设资金来源为 单位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投标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库室安全基础设施安装改造
2.2项目编号:2024-JWYZDC-G1009
2.3建设地点:通辽、赤峰、朝阳院区
2.4招标单位:某单位
2.5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60天。
2.6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和图纸所包括的全部工程项目。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标准。
2.8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9建设规模:为相关库室安装监控、报警、视频存储、门禁、门及管控系统等安防设施(部分硬件设施由甲方提供),敷设更换相关弱电线路,对部分库室房间格局进行施工改造。
2.10合同预算价即最高限价:1172351.12元。
2.11投标人保证金:贰万元整(¥20000元)。
2.12开标时投标人不足6家的,项目流标,经评审通过初步评审投标人不足3家的,项目流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乙级及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无外资、港澳台背景,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3.3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3.4凡采必入,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必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军队采购网供应商管理系统注册(htpp://www.plap.mil.cn/)。
3.5项目经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注册建造师证书实行电子注册证书且已明确原纸质注册证书作废的省份,须提供有效的电子注册证书。
3.6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注册建造师证书实行电子注册证书且已明确原纸质注册证书作废的省份,须提供有效的电子注册证书。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人均可以参加评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计划于 2024年6月26日至2024 年7月4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在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121室(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持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2)投标单位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4)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声明函原件(格式自拟)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 2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7 月 18 日 09 时 30 分,地点为 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开标楼会议室(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军队采购网(plap.mil.cn)、中国政府采购网 (ccgp.gov.cn)媒介上发布。
8.联系方式
1)招标人信息
招 标 人: 某单位。
联系人:刘助理。
电话:19006069454。
地 址: 通辽市。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邮 编:110005。
联 系 人:姜北、袁鹤铭。
电话:024-23391009。
电子邮箱:lnzb119@163.com。
某部物资采购中心
2024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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