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柏乡县财政局变更教育收费、彩票公益金专户开户银行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 2024-06-07

柏乡县财政局变更教育收费、彩票公益金专户开户银行服务项目

更正 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HBCJ2024-L002
首次公告日期: 2024-0 5 - 27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一、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 供应商 为国库集中支付业务代理银行; 具备先进技术支持和信息反馈系统,能够及时、准确、全面地反映所代理的财政资金业务信息,保证在当日完成国库集中支付资金清算业务并能够按照要求向财政部门提供相关信息。

2 具有在财务稳健,资本充足率、不良贷款率、拨备覆盖率、流动性比例等指标达到监管标准、内部管理机制健全,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近3年未发生金融风险及重大违约事件以及保障财政资金及时足额拨付能力;

3 具备中国银行监督委员会或其授权单位核发的《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或《金融机构营业许可证》

4 财政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

5 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且上年度在本地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综合评价等级为B等及以上;

(6)内部管理机制健全,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近3年未发生金融风险及重大违约事件。

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携带以下资料一套(加盖供应商公章)复印件领取磋商文件:(1)《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报名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3)《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4)《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或《金融机构营业许可证》(5)近三年内未发生金融风险、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及重大违约事件的承诺书且上年度在本地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综合评价等级为B等及以上证明材料;

现更正为:

一、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 )供应商 为国库集中支付业务代理银行; 具备先进技术支持和信息反馈系统,能够及时、准确、全面地反映所代理的财政资金业务信息,保证在当日完成国库集中支付资金清算业务并能够按照要求向财政部门提供相关信息。

2 具有在财务稳健,资本充足率、不良贷款率、拨备覆盖率、流动性比例等指标达到监管标准、内部管理机制健全,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近3年未发生金融风险及重大违约事件以及保障财政资金及时足额拨付能力;

3 )具备中国银行监督委员会或其授权单位核发的《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或《金融机构营业许可证》;

4 财政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

5 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内部管理机制健全,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近3年未发生金融风险及重大违约事件。

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携带以下资料一套(加盖供应商公章)复印件领取磋商文件:(1)《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报名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3)《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4)《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或《金融机构营业许可证》(5)近三年内未发生金融风险、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及重大违约事件的承诺书;
更正日期: 2024-05-27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柏乡县财政局

地 址:柏乡县槐东大街

联系方式:王林娜 1773408104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河北财隽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邢台市信都区团结路燕云台31号写字楼

联系方式:张斌、刘瑶 0319-2137600

本公告发布媒体: 柏乡县人民政府网、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第二章
投标人前附表及须知

(一)投标前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内 容

1

采购人

采购人名称: 柏乡县财政局

采购人地址:柏乡县槐东大街

采购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王林娜 17734081046

2

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 河北财隽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邢台市信都区团结路燕云台31号写字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及电话: 张斌、刘瑶 0319-2137600

3

项目名称

柏乡县财政局变更教育收费、彩票公益金专户开户银行服务项目

4

最高限价

0元

5

采购内容及范围

柏乡县 财政局 变更教育收费、彩票公益金专户开户银行采购服务 。具体详见 磋商文件 第三章

6

服务期限

长期

7

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标准及行业相关标准

8

服务 地点

采购方指定地点

9

踏勘现场

不组织

10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 供应商 为国库集中支付业务代理银行; 具备先进技术支持和信息反馈系统,能够及时、准确、全面地反映所代理的财政资金业务信息,保证在当日完成国库集中支付资金清算业务并能够按照要求向财政部门提供相关信息。

2 具有在财务稳健,资本充足率、不良贷款率、拨备覆盖率、流动性比例等指标达到监管标准、内部管理机制健全,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近3年未发生金融风险及重大违约事件以及保障财政资金及时足额拨付能力;

具备中国银行监督委员会或其授权单位核发的《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或《金融机构营业许可证》

3 财政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

4 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且上年度在本地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综合评价等级为B等及以上;

(5)内部管理机制健全,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近3年未发生金融风险及重大违约事件。

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11

投标保证金

不予收取

12

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时间起90日历天

13

投标文件份数

纸质:一份正本、两份副本;

电子版投标文件(正本扫盖章描件PDF格式及可编辑word格式文档,U盘)

14

装订要求

(1)纸质版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胶装成册(A4纸幅)

(2)电子版投标文件(正本盖章扫描件PDF格式及可编辑word格式文档,U盘)装入投标文件密封袋一并递交。

注:(1)、(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前全部递交指定地点,未按要求递交视为投标无效

15

投标文件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柏乡县财政局 关于.................项目投标文件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印鉴):............

投标人地址:....................

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得开启

16

资格后审证件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柏乡县财政局 关于............项目资格后审证件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印鉴):............

投标人地址:....................

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得开启

投标资料应包括“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15-16.在投标截止前采购人以及代理机构接收投标资料。未按 要求 递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15-16.内容的,采购人将拒收,后果自负。

17

投标截止时间

202 4 6 5 09 00 分(北京时间)

18

递交招标申请文件地点

柏乡县财政局会议室

19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同递交招标申请文件地点

20

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会

采购人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应当按时参加开标会,进入开标会场投标截止前递交投标资料时必须手持向采购人、代理机构出示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未按上述要求提供,采购人将拒收其投标资料,后果自负。

21

资格审查

资格后审

22

报价方式

本项目不涉及报价

23

报价轮数

/

24

评标标准和方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25

信用查询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 www.creditchina.gov.cn )、 中 国 政 府 采 购 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本次查询的信用记录打印的网页版将留存在评标报告中。本项目信用记录查询截止时间点为开标当日。

26

评审委员会的组建

采购单位代表1人,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 2 人,评审委员会共 3 人组成。

27

是否授权评审委员会确定成交人

评审委员会按总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推荐排名次序位于第一名的投标人为中标人

28

中标公告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29

代理服务费

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 号)、《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 号)》 文件收取 招标代理服务费 5000元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

30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投标文件存在不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情况,经评审委员会评审确定后,作废标处理。

31

中标通知

确定中标人后在本项目 磋商 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上发布中标结果信息,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中标结果发布期限结束后且无异议后向中标人发出书面中标通知书。

32

中标人不签订合同的处理办法

若中标单位不在规定时间内与甲方签订合同,则采购人重新组织招标或由第二名顺延中标。

33

质疑办法

投标人认为招标过程、中标或者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投标人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招标程序环节的质疑。

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投标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四)事实依据;(五)必要的法律依据;(六)提出质疑的日期。

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未按以上要求提出的质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均不予接受。

投诉质疑电话: 0 319-2137600

34

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

1.对人民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的破产企业,有及时在“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 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中申请添加相关企业重整情况信息的,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允许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项目。

2.采购人依法依内控开展采购活动,针对国政策变化、规范调整而不履行合同约定。造成企业合法利益受损的情形,探索建立补偿救济机制,应当在采购合同中明确相应条款。

3.招标产品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

4.采购货物中含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必须符合国家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公布的《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

5.根据财库[2019]9 号文《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规定,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采购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中强制采购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附所投产品的国家规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并加孟公章,否则为无效投标。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中优先采购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附所投产品的国家规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享受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优先采购加分政策。

6.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详见财库[2019]19 号文《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详见财库[2019]18 号文《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

7.投标人所提供的节能环保产品,属于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或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需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8.根据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 号)的规定,政府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中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要参考包装需求标准。

9.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10.财库[2023]19 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知》。

11.《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2014)68 号)。

12.《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 2017)141 号)。

13.中小微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微企业。团体组织、事业单位不属于中小微企业划分范畴。

14.适用情形:

(1)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微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微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2)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微企业扶持政策。

(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微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15.执行方式:(1)根据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转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3]19 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的通知,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报价不享受小微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10%的扣除,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提供的声明函必须真实,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2)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 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注:关于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详见《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 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根据《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 文件、《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献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要求,对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及监狱企业提供的报价不给予 10%的扣除。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本项优息政策。

未尽事宜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执行。

35

信用记录的查询

1 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

2 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开标后将对投标人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截止时点同评审结束时间。

3 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将以网站截图打印稿形式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4 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投标人评审期间被列入 “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题”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其投标无效。

3 6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本项目的采购标的及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中小企业声明函中的标的名称和所属行业须以此处为准):

序号

标的名称

所属行业

1

柏乡县财政局变更教育收费、彩票公益金专户开户银行服务项目

其他未列明行业

说明: 磋商文件 与招标公告不一致的地方,以招标公告为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与投标人须知不一致时,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


(二) 投标须知

A 概 述

1.适用范围:

磋商文件 仅适用于本次 柏乡县财政局变更 教育收费、彩票公益金专户开户银行服务 。采购人按规定程序对本项目采购前的批复和准备工作已完成,现已具备招标采购条件。

2.定义:

2.1“ 采购人 ”系指 柏乡县财政局

2.2“供应商”系指有能力和资格向招标人提供相关服务、并积极参与招投标活动、按规定要求向招标方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方(独立法人)。

2.3“货物”系指投标方按 磋商文件 的规定,向招标人提供 磋商文件 第二章所有内容

2.4“服务”系指根据 磋商文件 的规定,供应商必须承担本项目及其他各项义务。

2.5“综合评分法”系指对各投标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在满足 磋商文件 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按照 磋商文件 中的各项规定进行综合评审和打分,以综合得分最高的投标方为中标后选人或中标人的《评审方法》。

3.合格的供应商:

3.1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且具有本项目的技术、经营资质和生产或销售服务能力,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均可参加本次的招投标活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凡参加投标的投标方要符合本 磋商 文件中规定的资质要求,资格审查阶段必须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材料原件或加盖公章复印件:

(1)《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

(2) 财政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

(3) 具备中国银行监督委员会或其授权单位核发的《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或《金融机构营业许可证》;

4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承诺函;

5 )近三年内未发生金融风险、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及重大违约事件的承诺书且上年度在本地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综合评价等级为B等及以上证明材料;

6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注意: ①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②除“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须手持进入开标会场,其他资格证明材料必须装入一个袋子内密封提交(其他认为必要的证件资料一并放入),资格证明材料连同投标文件同时提交给招标方时必须提供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未提供的将被采购方拒收文件,由此造成的后果自负;

③三证合一的企业无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银行总行和分行 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⑤ 若开标递交投标文件和资格证明文件等其他必要文件时没有手持出示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或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未密封提交的,投标资格证明材料及投标文件将被招标方拒收,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资格证明材料的密封要求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4、踏勘现场:无

5.投标费用:

5.1不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所有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方以及中标方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本投标所产生的相关费用。

5.2中标服务费由中标方承担。

6、其他:

6.1参加本项投标活动的潜在供应商,应按招标公告中约定的时间和地点登记购买 磋商文件 ,承认并履行 磋商文件 中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否则,将不能有效地进入招投标程序。

6.2不论招标过程和投标结果如何,投标方的投标文件均不退还。

6.3不论中标与否,已购买 磋商文件 的投标方应对 磋商文件 负保密责任。

6.4除 磋商文件 另有规定外, 磋商文件 所使用的时间单位“天”、“日”均指日历天,其所有时刻均为北京时间。

B 磋商文件 说明

7. 磋商文件 的构成

磋商文件 用以阐明所需的货物及服务、技术规格及配置要求、投标方须知、合同主要条款及评标、定标的原则和标准。 磋商文件 由下述部分组成:

(1)在媒体发布的招标信息,电子邮件及电话通知(如有的话);

(2)投标邀请书(函);

(3) 服务 内容;

(4)投标方须知;

(5)合同主要条款(或合同格式);

(6)投标文件格式及附件。

(7)在招标过程中由招标采购单位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等。

8. 磋商文件 的澄清

8.1投标人获取 磋商文件 后,应仔细阅读和检查 磋商文件 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漏项或附件不全,应在领取 磋商文件 之日起2日内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等,下同)向招标方提出,要求招标方对 磋商文件 予以澄清。便于招标方收到投标方澄清要件后,视情况确定采用适当方式予以澄清或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并在其认为必要时将不标明问题来源的书面答复,发给本次所有取得同一 磋商文件 的投标方。

8.2投标人在收到澄清事项后,须在24小时内以传真或邮件形式回复招标方,确认已收到该澄清事项。

8.3澄清事项及补充通知将作为 磋商文件 的补充内容,具有与 磋商文件 同等的法律效力。

9. 磋商文件 的修改

9.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方无论出于自己考虑,还是提出的澄清事项,均可对 磋商文件 进行修改。

9.2对 磋商文件 的修改条款,将以书面、传真、电话等形式通知取得同一 磋商文件 的投标方,并构成 磋商文件 的一部分,对所有投标方具有约束力。

9.3为使投标方有足够的时间,按 磋商文件 的修改要求考虑修正投标文件,招标方可酌情推迟投标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并将此变更通知所有取得同一 磋商文件 的投标方。

C投标文件的编制

10.编制要求

10.1投标方应仔细阅读和理解 磋商文件 的所有内容,按 磋商文件 的要求编制和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以使该投标文件对 磋商文件 作出实质性响应。

10.2投标方没有按照 磋商文件 要求编制和提交投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或者是投标文件对 磋商文件 没有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有导致其投标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投标等可能。

10.3投标方对本文件第二部分“项目内容”所列项目和要求进行投标。不得分项或漏项投标。

10.4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 磋商 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要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10.5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投标方提交的支持文件或印刷的资料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理解和解释投标文件的修改内容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对中文翻译有异议的,以权威机构的译本为准。

10.6投标文件的构成 应依据采购项目的特点和要求设计构想,要符合《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及 磋商 文件的要求。

10.7投标文件的编制 投标方应当对投标文件(用A4纸)按通用格式进行装订,对采购项目中多个包(组)进行投标的,其投标文件的编制应按每个包(组)的要求分别装订。对未经装订的投标文件发生的文件散落或缺失,产生的后果由投标方承担。

10.7.1投标方应完整、真实、全面准确地填写 磋商 文件中规定的所有内容。并无条件接受评标委员会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的要求。

10.7.2如果因为投标方的投标文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按 磋商 文件的规定提供全部资料及数据,缺项或漏项造成的后果,其责任由投标方承担。

10.7.3投标方的投标只允许有一个投标方案,不得设备选方案,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投标文件的组成:应包括下列部分:

(1)投标函

(2)法人代表证明书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投标,不用此委托书)

(4)投标企业公司简介

(5)投标一览表

(6)资格证明文件

7 )商务标偏离表;

8 )技术标偏离表;

9 )投标方的项目 服务 方案

10 )类似项目业绩表

1 1 投标单位认为必要的其他材料;

注:投标方应将投标文件(用A4纸)胶装成册(不得留有活页)。

12.投标文件格式

请详见本 磋商文件 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

13.设备验收标准及售后服务

请详见本 磋商文件 第二章第四条“验收要求”和“售后服务要求”。

14.投标报价须知

14.1报价:

(1)投标报价一律以人民币“元”为单位。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2)各投标单位按照 磋商文件 要求,根据本企业实际情况,并在考虑到潜伏风险的基础上自主作出项目报价。但综合报价超出本项目预算的将按无效投标书处理。

(3)投标报价及合同价: /

14.2投标方要分类逐项填报综合单价、小计价和总计价。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报价与明细报价清单中的总计价必须一致,否则按无效投标书处理。投标总报价的大、小写必须相符,如出现差异以大写为准。投标总价应包含 磋商文件 要求的所有内容的报价,如出现缺项漏报现象,不予核增。

15、投标方资格的证明文件

投标方应根据 磋商文件 的要求提供资格证明文件,以保证评审项目的要求。其它相关证明文件一并装入密封提交。

16.投标方保证金 (本项目不适用)

16.1投标方交纳的投标保证金,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

16.2投标方投标时应按 投标须知前附表 中的规定 办理

16.3投标保证金的交纳 电子保函的形式提交,并必须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办理

16.4未按规定的时间 办理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 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6.5如无质疑或投诉,未中标的投标方的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原额退还;如有质疑或投诉,将在质疑和投诉处理完毕后即原额退还。

16.6中标方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方与采购主体签订合同后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履行完毕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16.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被依法没收:

①宣布中标结果后,无正当理由私自放弃中标资格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②违反 磋商文件 规定,将中标项目私自转让或分包给他人的;

③不按合同履约,不能按期、保质供货和提供优质服务的;

④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17.投标有效期

17.1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时间之日起90天(日历天数)。投标有效期短于此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被拒绝。

17.2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在投标有效期满之前要求投标方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是书面形式。投标方可以拒绝上述要求,而投标保证金不会被没收。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方不得再参与该项目的后续采购活动。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18.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8.1投标方应编制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须用A4纸(或折叠成A4纸幅面)编制,胶装成册(不得留有活页)逐页加盖单位公章并逐页编目编码,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为准。

18.2除投标方对投标文件的错处以书面形式作必要修改外(所有修改部分应在投标截止日期前,方为有效,开标后投标文件的修改无效),投标文件中不许随意加行、涂抹或改写,如有,请加盖单位公章,否则投标文件视为无效。

18.3电报、传真和邮递形式的投标文件无效,招标方概不接受。

D投标文件的递交

19.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9.1投标方的投标文件编制完成后,应在每一份投标文件上明确注明“正本”与“副本”的字样,正本和副本要分别用投标袋(对上下口)进行密封并加盖公章。

19.2每一密封袋上应注明“正式开标之前不准启封”的字样。

20.投标文件的递交

20.1所有投标文件及相关资料,都必须按 磋商文件 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到招标方指定的地点。投标资格证明文件的原件要单独密封存放,以备审验。投标单位投标文件、资格证明文件未投标须知前附表要求密封的,将被招标方拒收,造成的后果由投标方自负。

20.2逾期没有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方,将被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

21.投标文件的修改、撤回和迟交的投标文件

21.1投标方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 磋商文件 要求签署、盖章,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方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和补充。

21.2招标方将拒绝受理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

21.3如遇不可抗力因素,来不及更改时间时,招标方有权根据当时情况确定是否受理或更改开标时间。但是,招标方要将确定事项的理由,通知所有参加本次投标活动的投标方。

22、投标文件无效的条件

22.1《投标文件》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投标文件视为无效:

·《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证明文件及相关证明文件》未按 磋商文件 要求标记、签署的;

·《投标文件》未按 磋商文件 要求的格式制作的;

·《投标文件》书写潦草,字迹或数据难以辨认的;

·《投标文件》图文不符或填写漏项,无法确认投标单位责任或意向的;

·《投标文件》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内全部要求,存在重大偏离(包括技术条款要求、商务条款要求、其他要求)、具有采购单位无法接受的条款等投标内容的;

·资格审查未通过或者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材料不全或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为借用、套印、伪造等虚假的;

·投标综合报价超出最高限价(或本项目预算)的;

·两家及以上投标文件存在多向雷同,存在串标、围标行为的;

·评标委员会认为符合其他无效投标文件条件的。

22.2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

·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 磋商文件 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 采购预算 ,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2.3质疑与投诉:如果投标单位对此次采购活动有疑问,可依法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给与答复,并将结果告知有关当事人。质疑与投诉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执行。

23、其它注意事项

23.1 在评标期间,未进行质询答辩的投标方,不得向评标委员会成员询问情况;不得进行旨在影响评标结果的活动。

23.2评标委员会不向落标方解释落标原因,不退还投标文件。

23.3在评标期间,投标方企图影响招标方的任何活动,将导致投标被拒绝,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3.4确定中标候选人后,业主将前往投标人生产现场或客户现场考察,如无此产品或产品与标书不符,将废除其中标资格。

E 开标会和评标程序

24、开标会

24.1招标方按 磋商文件 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准时组织开标。开标时原则上采购人代表和投标方代表应准时参加、并按程序签到以示证明其出席。投标方法人或法人授权代表无故缺席或不准时到场视为弃权。

24.2开标时,现场监督人员(或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首先审验已接收的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并符合开标程序要求后拆封唱标,唱正本(或开标一览表)中招标人认为合适的内容。

24.3记录员做好开标记录,唱标结束后,开标记录表要由各投标方代表签字确认。如开标记录表上的内容与投标文件不一致时,投标方法定代表人或其被授权的代理人必须当场提出,并宣布以开标记录表记录的内容为准。

25. 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和要求

25.1招标方将根据 采购 项目的特点和规模,由 采购 单位代表1名,从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2 名人员,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其成员由行业技术、法律、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依法组成,招标单位代表不得担任评委会主任。

25.2评标委员会负有独立评审工作的责任和义务,现场产生主任委员,继而组织其他成员开展评审工作,评标现场任何人不得干预评标委员会的评审工作。

25.3评标委员会将按照 磋商文件 的规定和方法进行评标。分为资格性、符合性审查(初审)和商务评议、技术评议、价格评议等。

25.4评标委员会要公平、公正的对侍每一投标方,评标的依据为 磋商文件 和投标文件本身,不考虑任何外再因素。

26、对投标文件的初步审查

26.1评标委员会首先依法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总体编排是否有序、文件是否当地签署、是否按 磋商文件 的规定密封和标记,是否符合资格性和符合性的要求、查验复印文件与原件是否一致、是否按 磋商文件 规定交纳了投标保证金等,以及需审查的其他事项如下:

①是否按照 磋商文件 要求递交《投标/响应函》;

②投标文件是否有效签署;

③投标总价是否超出采购预算;

④投标有效期是否符合 磋商文件 要求;

⑤投标文件是否有不符合 磋商文件 带“符号”条款的要求。

⑥参加政府采购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是否有重大违法记录;

其他应当视为无效投标的情形。

26.2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 磋商文件 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文件应该是与 磋商文件 要求的关键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投标文件。重大偏离或保留系指影响到 磋商文件 规定的范围、质量和措施,或限制了买方的权力和投标方的义务的规定,而纠正这些偏离将影响到其它提交实质性响应投标的投标方的公平竞争地位。

26.3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方进行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过程中,对初步被认定为初审不合格或无效投标者应实行及时告知,由评标委员会主任或采购人代表将集中意见现场及时告知投标当事人,以让其核证、澄清事实。

26.4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方的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有可能影响 服务 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该投标方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方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若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的,投标无效。

26.5评标委员会确定无效投标的投标文件,投标的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不通过,不进入下一步评审。

26.6招标方将允许修改投标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的地方。

27、投标文件的澄清

27.1评标期间,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方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但不得允许投标方对投标报价等实质性内容做任何更改。

27.2投标方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有关澄清的答复均应由投标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表人签字的书面形式作出。投标人的澄清文件是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8、对投标文件的评估和比较

28.1评标委员会只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 磋商文件 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

28.2评标时除考虑投标报价外,还将考虑以下因素:

(1)投标方的 服务 能力;

(2) 服务 质量及适用性;

(3) 其它特殊要求因素。

29、评标原则、方法步骤、定标及评分标准

29.1评标原则:评委会对所有投标方的投标评审, 要严格按照

磋商文件 的要求和条件进行,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公平、公正的对待每一投标方,实现平等竞争。

29.2 评标方法:本项目的采用“综合评标法”,评标指标设置为商务和技术部分。总分设定为100分。按公正、客观、平等的要求对合格的投标进行量化评审。

29.3评标步骤及定标:

⑴初审:评标委员会成员首先进行资格性和符合性审验。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进入后续评审。否则,不进入后续评分。

⑵综合性评审:评标委员会成员对进入综合性评审的投标,按“评分细则”中规定的内容分别进行量化评分,而后综合情况。

⑶确定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按照 磋商文件 确定的评标方法、步骤和标准评审完毕后,提出书面评标报告,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名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

29.4定标:

⑴中标候选人数量:3名,招标方要依据评标报告的评审结果,即时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预中标公告。原则上在不出现疑义的情况下,确定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中标人,并在同一媒体上发布中标公告。(注意: 总行和分行同时参加投标直接由评审委员会按废标处理。 ⑵中标通知书:发布中标公告并及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该中标通知书对中标人和采购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⑶落标人:不在中标名单之列者即为落标人,招标方不再以其它方式另行通知。

⑷变更中标人:中标人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中标资格的,招标方可以确定排位在中标人之后第一位的候选人为中标人,或者重新招标。

29.5评标程序

⑴宣读评标纪律:

评标委员会成员进入评标室前,将通讯工具交由代理机构集中保管,评标委员会成员进场签到,现场监督人员核对评标专家名单,经核对无误后,会议主持人应在评审开始前宣读评标纪律,评标委员会成员在评标纪律表上签字确认。

⑵评标委员会专家成员依法申请回避:


评标委员会专家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主动提出回避:

序号

评标委员会专家成员回避情形

1

现在或者在采购活动发生前三年内,与投标人存在雇佣关系;

2

现在或者在采购活动发生前三年内担任投标人的专业顾问;

3

现在或者在采购活动发生前三年内是投标人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

与参加该采购项目投标人发生过法律纠纷的;

5

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及姻亲关系;

6

同一任职单位专家成员超过二名的;

7

参与 磋商文件 或进口产品论证的(不含采购人代表);

8

与投标人之间存在其他影响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依法进行的利害关系。

9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回避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公正评审的。


(一)资格性审查(资格后审):首先进行各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

序号

项目内容

评审要求

是否合格及相关情况

备注

1

《营业执照(副本)》

有效原件 或盖章复印件

2

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

有效原件

3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承诺函

有效原件

4

财政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

有效原件 或盖章复印件

5

具备中国银行监督委员会或其授权单位核发的《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或《金融机构营业许可证》

有效原件 或盖章复印件

6

近三年内未发生金融风险、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及重大违约事件的承诺书且上年度在本地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综合评价等级为B等及以上证明材料

有效原件 或盖章复印件

7

代理机构或评审专家通 过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http //www.creditchina.gov.cn)、中 国 政 府 采 购 网(http //www.ccgp.gov.cn)、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saic.gov.cn/)等渠道对各投标人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以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有效

结论

是否通过

审查合格的投标进入后续评审。否则,不进入后续。


(二)初步性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初步性评审,确认其投标文件实质上响应 磋商文件 要求的投标文件,对实质上响应 磋商文件 要求的投标文件可进入下一步评审,审查内容如下:

序号

评审内容

评审要求

是否

合格

1

投标文件是否按 磋商文件 要求签章

投标文件按要求签章的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2

投标价是否超出上最高限价

投标价未超出上拦标价的为合格;超出上拦标价的为不合格。

3

质量承诺

磋商文件 的质量要求承诺的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4

服务期限

磋商文件 的交货期承诺的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5

有无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投标文件雷同或者以弄虚作假等方式投标的

未发现以他人名义投标、串标、文件雷同的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6

投标文件商务标、技术标是否实质上响应 磋商文件

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 磋商文件 要求的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三)
详细性评审

评分细则标准范围

评审项目

指标

评分标准说明

商务评审因素

经营状况

60 分)

资产质量

(10分)

根据供应商总行 2022 年 或2023年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对外公布的年报中 不良贷款率由低到高进行排名,第一名得 5 分,从第二名开始依次扣减 1 分,分数扣完为止。如数值相同,按同档计分。

根据供应商总行 2022 年 或2023年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对外公布的年报中 拨备覆盖率由高到低进行排名,第一名得 5 分,从第二名开始依次扣减 1 分,分数扣完为止。如数值相同,按同档计分。

偿付能力

(10分)

根据供应商总行 2022 年 或2023年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对外公布的年报中 流动性比例由高到低进行排名,第一名得 5 分,从第二名开始依次扣减 1 分,分数扣完为止。如数值相同,按同档计分。

根据供应商总行 2022 年或2023年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对外公布的年报中资本充足率由高到低进 行排名, 第一名得 5 分,从第二名开始依次扣减 1 分,分数扣完为止。如数值相同,按同档计分。

运营能力

(5分)

根据供应商总行 2022 年 或2023年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对外公布的年报中 流动性覆盖率由高到低进行排名,第一名得 5 分,从第二名开始依次扣减 1 分,分数扣完为止。如数值相同,按同档计分。

机构资产规模

(5分)

根据供应商总行 2022 年 或2023年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对外公布的年报中 资产规模由高到低进行排名,第一名得 5 分,从第二名开始依次扣减 1 分,分数扣完为止。如数值相同,按同档计分。

业绩

(15分)

提供其他县级支行教育收费,彩票公益金专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及电子清算系统截图并加盖公章,每有一份得5分,最高得15分。

依法缴纳税金(15分)

根据根据各商业银行截止2023年12月在柏乡辖区依法缴纳税金情况,缴纳税金最多者得满分,即15分,其他商业银行按照其缴纳税金额占最多者比重乘以15后,计算出该银行得分。

技术评审因素

服务水平

40分

服务方案

编制情况

10 分)

根据组建项目的管理团队、制定项目实施工作计划、制定用户需求响应服 务标准、项目保障措施、项目绩效考核和奖惩办法进行综合评价:

第一档:制定的专属服务方案的内容全面,且每项内容详细到位、便于实施的得10分;

第二档:制定的专属服务方案的内容较详细、基本可行得7分;

第三档:制定的专属服务方案的内容描述一般,得3分。

管理机制及

系统状况

10 分)

第一档: 组织形式和管理体制合理、科学,资金汇划系统安全、快捷,信息管理系统 设计先进、功能完善得 10 分;

第二档: 组织形式和管理体制较合理、科学,资金汇划系统较安全、快捷,信息管理 系统设计较先进、功能较完善得 7 分;

第三档: 组织形式和管理体制一般、科学,资金汇划系统一般、快捷,信息管理系统 设计一般、功能一般得 3 分。

资金支付

保障措施

(10分)

根据保障资金收付安全、准确的措施、信息系统的建设,信息反馈内容、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应对措施进行综合评价:

第一档: 详细、全面、周到,得 10 分;

第二档: 较详细、较合理,得 7 分;

第三档: 一般,得 3 分。

服务承诺

(1 0 分)

第一档: 服务承诺详细、全面、周到,得 10 分;

第二档: 服务承诺较详细、较合理,得 7 分;

第三档: 服务承诺一般,得 3 分。

注明:注:①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投标人的标书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投标人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按评标得分由高至低排出各有效投标的名次,以评标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投标单位。评标得分相同的,按 服务水平 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②以上证明投标单位实力的资料,投标单位在响应性投标文件里面附原件 复印件 ,如未提供着,不计分。

③项目中的商品包装及快递包装,根据《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执行。

30、保密

30.1获得本 磋商文件 的投标方,不得将 磋商文件 用作本次投标以外的任何用途。

30.2由采购人向投标方提供的图纸、详细资料、样品、模型、模件和其它资料,均为保密资料,仅被用于它所规定的用途。除非得到采购人的同意,不能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开标结束后,应采购人要求,投标人应归还所有从采购人处获得的保密资料。

30.3评标委员会及相关人员要严格执行保密纪律,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估和比较以及有关授予合同意向的一切情况,都不得透露给任一投标方或与评标无关的人员。

31、质疑与投诉

如果投标单位对此次采购活动有疑问,可依法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给与答复,并将结果告知有关当事人。质疑与投诉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执行。

32.适用法律

招标机构、采购人、投标方及监督部门的一切招标投标活动,均应适用于《政府采购法》及其配套的法规、规章、政策。

33.投标纪律

34.1投标方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妨碍其他投标方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或其他投标方的合法权益,投标方不得以向采购人、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

34.2在确定中标人之前,投标方不得与采购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也不得私下接触评标委员会成员。

34.3在确定中标人之前,投标方试图在投标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和评价时对评标委员会、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施加任何影响都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

34.4凡查实投标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移交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依法处理:

⑴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⑵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⑶与采购人、其他投标方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

⑷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⑷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⑸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⑹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损害招标采购单位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情形的。

F采购合同要求

34、合同的授予、签订和履行

35.1采购人与中标人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在规定的时间)内,依据 磋商文件 、中标方的投标文件和相关承诺材料、澄清事项及考察报告等在采购人所在地签订合同。中标方未按招标方的规定和要求,按时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本项目的中标合同,招标方不再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35.2合同订立后,合同各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因特殊原因确实需要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的,采购人应将有关变更内容、中止或终止合同的理由以及相应措施,以书面形式报相关监督管理部门备案。不按合同要求执行的,除没收履约保证金外,相关监督管理部门视情节将对中标方依法进行处理,并在媒体发布处理结果(如遇有不可抗力因素要另行协商)。

35.合同变更及变更数量的权力

36.1招标方在授予合同时,有权对“招标内容”中规定的产品附属材料的数量、质量和服务予以变更,合同约定后的履约期间,要严格参照本 磋商文件 第十四条、第14.3款中的规定执行。

36.2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投标人签订补充合同。但所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第三章 招标项目内容

本次采购项目为 柏乡县财政局变更教育收费、彩票公益金专户开户银行服务项目 ,其 服务 内容 要求如下:

1、服务期限: 长期 。期间 由采购人对代理银行进行考核,对于考核结果不合格,或出现运营风险、内控制度不健全、管理不善的银行将及时予以更换。

2、服务要求:

(1)投标银行必须具备的资质

①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条件;

②供应商须持有中国银行监督委员会或其授权单位核发的《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或《金融机构营业许可证》或《金融许可证》。

(2)投标银行必须具备的条件

资金实力雄厚,资产状况良好;市场竞争能力强,具有较好的经营业绩及风险控制能力;能够具有保障财政资金及时足额拨付。

为国库集中支付业务代理银行;具备先进技术支持和信息反馈系统,能够及时、准确、全面地反映所代理的财政资金业务信息,保证在当日完成国库集中支付资金清算业务并能够按照要求向财政部门提供相关信息。

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且上年度在本地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综合评价等级为B等及以上。

财务稳健,资本充足率、不良贷款率、拨备覆盖率、流动性比例等指标达到监管标准。

内部管理机制健全,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近3年未发生金融风险及重大违约事件。


第四章 合同 主要条款

合同格式仅供参考,具体以成交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为准

甲方 (采购人):

乙方(银行):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互惠、共同协商的基础上, 签订本协议并共同遵守。

一、合同履行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共 年 。

二、收益率

1.按年度结息,年收益率为 %。

2.在服务期内如遇中国人民银行基准利率调整,收益率不变。

三、委托服务内容 甲方按照招标文件内容委托乙方办理基本户开户银行开户。

四、甲方职责 为乙方开展服务提供必要的外部条件与协助。

五、乙方职责

1、遵守相关制度,维护合法权益乙方应当严格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制度规 定、有关执业 规范及甲方的工作要求和工作规范,本着独立、客观、公正、诚信的原则 进行管理。

2、账户设立和管理

2.1 乙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甲方的要求,建立科学的账户管理 操作流程和操作规范; 2.2 乙方应建立完善的业务操作流程和操作规范;

2.3 乙方应当按照要求,定期向甲方提供对账单;

2.4 乙方应确保资金的安全。

3、资金收支

3.1 乙方应认真核对数据,办理收支手续,保证资金结算及时、安全、准确;

3.2 乙方在大额资金支付时,应与甲方电话核实;

3.3 乙方根据甲方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审核收款人账号、收款金额等数据,保证资 金结算及时、安全、准确。

4、信息反馈

按照甲方要求,做好对账查询工作,及时反馈信息,发现问题及时查明原因并于当日 解决;

5、 信息系统技术解决

5.1 乙方配合甲方各项信息技术系统的对接;

5.2 乙方应制定系统安全以及故障应急处理措施,建立预防专用账户无法正常运转的 应急机制,保证资金业务的正常开展。

6、协助管理服务承诺

6.1 乙方应满足资金管理发展的新需求,新变化和甲方为提升管理工作提出的相关要 求;

6.2 乙方应牢固树立为甲方服务的意识;

6.3 乙方应协助甲方基本存款账户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

6.4 乙方应协助开展基本存款账户资金法规、政策宣传等工作,提出具体方案,并承 担相关费用;

6.5 乙方应协助资金政策及相关问题研究工作;

7、延伸金融服务

7.1 乙方应为甲方提供多功能、全方位优质服务;

7.2 乙方免除账户的开设、维护、管理费用,承担相关费用;

7.3 应配备合理的专业人员保证资金账户系统的正常运行。

8、人员配备 配备不少于 1 名符合工作需要的专业人员。

六、监督考核

1.乙方须认真执行基本存款账户资金管理和金融行业的各项法律、法规,规范操作行 为;

2.乙方须接受甲方的监督和检查,杜绝差错发生。

七、违约责任的承担与免责

1.乙方对本合同规定的义务未履行或履行不力的, 甲方可以采取终止合同等措施。

2.甲、乙双方如果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义务的延误或不能履行,不承担赔偿或终止合同的责任。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下列甲、乙双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 但不包括甲、乙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 以及基本存款账户资金所依据的相关法律发生变更等。

3..乙方因违反保密义务导致基本存款账户资金不得公开的信息秘密泄露的,应承担 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八、合同的解除

1.甲方和乙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2.有权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当在违约事实或不可抗力发生之后三十天内书面通知对方 提出解除合同,合同在书面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

3.乙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 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对由此造成的损失, 由乙方 承担全部责任:

3.1 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经甲方提出后不能及时改正的;

3.2 其他违反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制度规定、有关执业规范的。

4.如果乙方破产、解散、清算、停业以及其他原因无法提供服务的,甲方可取消其服 务商资格。

九、争议处置 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各方 (甲方、乙方) 应通过友好协商的办法进行 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的,有关当事方可提请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进行裁决。

十、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指定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从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 正式生效。

2.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本合同的原则下协商解决,协商 结果以书面形式记录在案或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 效力。

3、合法权益补偿救济 因政策变化、规范调整而不履行合同约定,造成企业合法利益受损的,按照采购人依法建立的补偿救济机制,对受损企业合法利益进行补偿救济。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两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第五章 响应性 投标文件格式

一、扉页格式:

项目

响应性 投标文件

(正本/副本)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响应 单位名称:(盖章)

响应 单位地址:

年 月 日


二、目录:

目 录

(投标文件的目录及页码)自行编制

三、内容:

(一)投标书(函)

根据贵方对 采购项目,实行公开招标方式招标采购的投标邀请书(函)。

项目编号为:

我方:

法人代表(签字) 正式授权代表人(签字) 提交下述投标文件文本,纸质“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电子版正本一份)。

根据采购文件的要求,我方宣布同意遵守下列条款:

1 .我方愿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 磋商文件 的要求,履行投标方的责任和义务。

2 .我方已详细阅读、并详细理解全部 磋商文件 的内容,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我们完全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确及误解的权力。

3 .我方同意按 磋商文件 的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当招标方受理投标文件后,如果我方无故撤回其投标,其投标保证金同意被贵方没收。

4 .我方同意提供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5 .如果我们的投标文件被接受,我们将严格履行 磋商文件 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按期、按质、按量完成任务。欢迎贵方来我方进行实地考察。

本项目联系人及电话: 传真:

网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印鉴): 投标单位名称:(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二)资质证明材料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同志,现任我单位 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法定代表人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营业执照号码:

经济性质:

主营(产):

兼营(产):

进口物品经营许可证号码:(如需要有的话)

主营:

兼营:

说明: ①法定代表人为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的主要行政负责人;②此证明书内容必须填写真实、清楚、涂改无效; 将此证明书提交招标方作为投标文件和相关资料的一部分;④投标签字代表为法定代表人。

粘贴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面、背面)

复印件并在其上加盖公章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印鉴)

投标日期: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 同志,为我方办理 采购项目 投标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的名义负责提供与签署确认一切文书资料,向贵方递交的任何补充承诺以及相关事宜。

授权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有效期限: 90日历天

特别声明:被授权人无转委权。

被授权人性别:

年龄:

职务: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营业执照号码:

经济性质:

主营(产):

兼营(产):

进口物品经营许可证号码:(如需要有的话)

主营:

兼营:

说明:①此授权委托书内容必须填写真实、清楚、涂改无效;②将此证明书提交招标方作为投标文件相关资料的一部分;③授权权限:全权代表本公司参与上述采购项目的投标响应活动,负责提供与签署确认一切文书资料,以及向贵方递交的任何补充承诺;④有效期限:与本公司投标文件中标注的投标有效期相同,自本公司法人代表签字并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粘贴代理人身份证(正面、背面)

复印件并在其上加盖公章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印鉴)

投标日期:

3、 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关于 项目招标邀请函。

愿意参加本次投标,提供 磋商文件 第二部分“项目内容”中所规定的内容。

特声明我方提交的下列资格证明文件和相关说明是准确的和真实的,敬请贵方审核。

特此声明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签字或印鉴)

投标日期:

4、 企业资格证件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 经营状况

序号

项 目

备 注

1

总行不良贷款率

2

总行拨备覆盖率

3

总行流动性比例

4

总行资本充足率

5

总行流动性覆盖率

6

总行资产规模

投标人 提供 总行2023年度12月末数据(如不能提供的,提供 2022 年度 12 月末数据)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印鉴)

投标日期:


(四) 投标方的项目 服务 方案

(投标方自行编制)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印鉴)

投标日期:


类似项目业绩表

序号

客户名称

项目名称

合同金额

(万元)

合同签订

时间

联系人

及电话

1

2

3

4

5

6

7

注明:

①投标方需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证明其所填写的类似业绩的真实性。

投标方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印鉴)

投标日期:


)技术标偏离表

序号

磋商文件 条款内容

投标人响应内容

偏离

说明

注: 无偏离, 此表 可不用填写

投标方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印鉴)

投标日期:


)商务标偏离表

序号

磋商文件 条款内容

投标人响应内容

偏离

说明

注: 无偏离, 此表 可不用填写

投标方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印鉴)

投标日期:


第六章 相关附件

(1)质疑函格式

(本质疑函在投标人需提出质疑时才使用,投标时不提供)

关于 采购项目(项目编号: ) 的质疑函

致(代理机构或采购人)

我公司依法参与了你们于 日组织的 采购项目(项目编号: ) 的招投标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和《XX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等规定,我公司认为在该项目的采购活动中, 磋商文件 、采购过程、中标/成交结果) 损害了我公司权益,特提出质疑。

一、我公司认为项目的 磋商文件 /采购过程/中标(成交)结果) 损害了我司权益,具体事项如下:

1.

2.

二、为维护我公司的合法权益,现要求贵方就上述质疑事项,在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限期内作出回复。

附件:

1.(相关证据)

2.

质疑投标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联系电话:

或委托授权人(签字):

联系电话:

详细地址:

说明:

①委托代理时请提交授权委托书。

②投标方在列明上述质疑事项的同时依法举证。

③须提供质疑相关资料原件,否则依法不予受理。


(2)中小企业声明函 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 (联合体) 参加 (单位名称) (项目名称) 采购活动,提供的 服务 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 承接(或承建商) 。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项目名称 ,属于 其他未列明行业 承接 商为 (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 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注:1、¹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 投标单位必须认真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并保证其真实性,如有虚假,采购人有权废除投标单位中标资格,并追究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


(3)《监狱、戒毒企业声明函》(如适用)

(如为监狱、戒毒企业,须提供声明函)

本项目执行《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的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注:

(1)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向监狱企业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


(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适用)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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