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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伦贝尔市免渡河、南木地区林区防火道路建设项目(南木地区)施工及施工监理呼伦贝尔市免渡河、南木地区林区防火道路建设项目(南木地区)施工-一标段、呼伦贝尔市免渡河、南木地区林区防火道路建设项目(南木地区)施工-十七标段、呼伦贝尔市免渡河、南木地区林区防火道路建设项目(南木地区)施工监理-一标段、呼伦贝尔市免渡河、南木地区

· 2024-06-02
南木防火道路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呼伦贝尔市免渡河、南木地区林区防火道路建设项目(南木地区)施工及施工监理呼伦贝尔市免渡河、南木地区林区防火道路建设项目(南木地区)施工监理-二标段
呼伦贝尔市免渡河、南木地区林区防火道路建设项目(南木地区)施工监理-一标段
呼伦贝尔市免渡河、南木地区林区防火道路建设项目(南木地区)施工-十七标段
呼伦贝尔市免渡河、南木地区林区防火道路建设项目(南木地区)施工-一标段变更公告(第 1次变更)
招标人名称
南木防火道路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内蒙古桓镁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和编号
S1507000733009642001呼伦贝尔市免渡河、南木地区林区防火道路建设项目(南木地区)施工及施工监理
标段(包)名称和编号
S1507000733009642001004
S1507000733009642001003
S1507000733009642001002
S1507000733009642001001呼伦贝尔市免渡河、南木地区林区防火道路建设项目(南木地区)施工监理-二标段
呼伦贝尔市免渡河、南木地区林区防火道路建设项目(南木地区)施工监理-一标段
呼伦贝尔市免渡河、南木地区林区防火道路建设项目(南木地区)施工-十七标段
呼伦贝尔市免渡河、南木地区林区防火道路建设项目(南木地区)施工-一标段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变更内容


呼伦贝尔市免渡河、南木地区林区防火道路建设项目(南木地区)施工-一标段 项目编号:S1507000733009642001001
呼伦贝尔市免渡河、南木地区林区防火道路建设项目(南木地区)施工-十七标段 项目编号:S1507000733009642001002
1、附录一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中第5条
原招标文件: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文),资格审查时未列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投标人,将否决其投标。
变更为: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文),资格审查时未列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投标人,将否决其投标。(本项规定仅适用于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的投标人)
2、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10.11
原招标文件:每个潜在投标人可对本项目同一批次中的 1 个标段进行投标,允许中1个标段,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变更为:每个潜在投标人可对本项目同一时间同一批次招标的 1 个标段进行投标,允许中1个标段,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序号20条目号20.1
原招标文件:建筑工程一切险的保险费率:4‰
变更为:建筑工程一切险的保险费率:3‰
4、总则中3.2投标报价3.2.1
原招标文件:3.2.1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并填写工程量清单相应表格。
工程量清单的填写分下列两种方式。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填写工程量清单。
(1)本项目招标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人在出售招标文件的同时向投标人提供工程量清单电子文件(光盘或U盘),或将工程量清单电子文件上传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载明的网站供投标人自行下载。投标人填写工程量清单中各子目的单价及总额价,即可完成投标工程量清单的编制,确定投标报价,并打印出投标工程量清单,编入投标文件。投标人未在工程量清单中填入单价或总额价的工程子目,将被认为其已包含在工程量清单其他子目的单价和总额价中,招标人将不予支付。
投标人必须严格遵循工程量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及运算定义,并将已填写完毕的投标工程量清单电子文件单独拷入招标人提供的光盘(或U盘)中密封在投标文件内一并交回。严禁投标人修改工程量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及运算定义。
投标人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电子文件填报完成并打印的投标工程量清单中的投标报价和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应一致,如果报价金额出现差异,其投标将被否决。
(2)本项目招标由招标人提供书面工程量清单,由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填写本合同各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和总额价。评标委员会将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的规定对投标价进行算术性错误修正及其他错误修正。
变更为:3.2.1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并填写工程量清单相应表格。
工程量清单的填写分下列两种方式。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填写工程量清单。
(1)本项目招标采用工程量固化清单,招标人将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上传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载明的网站供投标人自行下载。投标人填写工程量清单中各子目的单价及总额价,即可完成投标工程量清单的编制,确定投标报价,编入投标文件。投标人未在工程量清单中填入单价或总额价的工程子目,将被认为其已包含在工程量清单其他子目的单价和总额价中,招标人将不予支付。
投标人必须严格遵循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及运算定义,严禁投标人修改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及运算定义。
投标人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填报完成的投标工程量清单中的投标报价和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应一致,如果报价金额出现差异时,其投标将被否决。
(2)本项目招标由招标人提供工程量清单,由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填写本合同各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和总额价。评标委员会将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的规定对投标价进行算术性错误修正及其他错误修正。
其他内容不变,请各投标人以澄清补遗栏中澄清补遗文件为准编制投标文件。本澄清说明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相应部分以本澄清说明文件为准做相应修改,招标文件与本澄清说明文件不一致时以本澄清说明文件为准。具体情况请密切关注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hlbeggzyjy.org.cn),否则一切后果由各投标人承担。

招标人:
南木防火道路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
招标代理机构:
内蒙古桓镁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人电子签章
招标代理机构电子签章
地址:
扎兰屯市鄂伦春民族乡
地址: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锡林南路盈嘉国际1405室
联系人:
王东
联系人:
杜女士
电话:
13451302303
电话:
0471-3339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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