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 |||
投资项目代码 | 2402-440106-04-02-849702 | ||
投资项目名称 | 天河区石牌村片供水管网改造工程 | ||
招标项目名称 | 天河区石牌村片供水管网改造工程等2个内街管网改造工程勘察设计服务采购项目 | ||
标段(包)名称 | 天河区石牌村片供水管网改造工程等2个内街管网改造工程勘察设计服务采购项目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地点 | (1)天河区石牌村片供水管网改造工程项目地点位于天河区石牌村片区;(2)海珠区南园大街片和小港路片供水管网改造工程项目地点位于海珠区南园大街片和小港路片 | ||
资金来源 | 企业自筹 | 资金来源构成 | 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本次招标工程为天河区石牌村片供水管网改造工程勘察设计、海珠区南园大街片和小港路片供水管网改造工程勘察设计,其中 | ||
招标内容 | 天河区石牌村片供水管网改造工程等2个内街管网改造工程 勘察设计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天河区石牌村片供水管网改造工程等2个内街管网改造工程勘察设计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业主为 广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 广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勘察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 天河区石牌村片供水管网改造工程等2个内街管网改造工程勘察设计服务采购项目 2.2 工程位置:(1)天河区石牌村片供水管网改造工程项目地点位于天河区石牌村片区;(2)海珠区南园大街片和小港路片供水管网改造工程项目地点位于海珠区南园大街片和小港路片 2.3 工程范围: 本次招标工程为天河区石牌村片供水管网改造工程勘察设计、海珠区南园大街片和小港路片供水管网改造工程勘察设计,其中 (1)天河区石牌村片供水管网改造工程:新建 DN300 管 184 米,DN200 管 1784 米,DN150 管 1942 米,DN100 管 4782 米,DN50 管 20237 米,DN40 管 545 米,DN25 管 13446米,DN20 管 1100 米,DN15 管 2094 米;拆除原有 DN300 管 12 米,DN200 管 90 米,DN150 管 96 米,DN100 管 426 米,DN50 管 3412米,DN40 管 218 米,DN25 管 268 米,DN20 管 2200 米,DN15 管 4188米;移装 DN50 水表组 32 组,DN40 水表组 109 组,DN25 水表组 134组,DN20 水表组 1100 组,DN15 水表组 2094 组,新建 DN300 阀门 2座,DN200 阀门 15 座,DN150 阀门 16 座,DN100 阀门 71 座,DN50阀门 558 座;新建 DN100 智能消火栓 77 座。球墨铸铁管、钢管和钢塑管是本次项目主要管材。 (2)海珠区南园大街片和小港路片供水管网改造工程:新建 DN300 管 685 米,DN200 管 2690 米,DN150 管 2160 米,DN100 管 2642 米,DN50 管 11264 米,DN40 管 1380 米,DN25 管 325米,DN20 管 7042 米,DN15 管 3208 米;拆除原有 DN300 管 24 米,DN200 管 60 米,DN150 管 72 米,DN100 管 42 米,DN50 管 3260 米,DN40 管 40 米,DN25 管 130 米,DN20 管 892 米,DN15 管 3208 米;移装 DN50 智能水表组 7 组,DN40 智能水表组 20 组,DN25 智能水表组 65 组,DN20 智能水表组 446 组,DN15 智能水表组 1604 组;新建DN300 阀门 4 座,DN200 阀门 11 座,DN150 阀门 35 座,DN100 阀门95 座,DN50 阀门 541 座;新建 DN100 智能消火栓 27 座。球墨铸铁管、钢管和钢塑管是本次项目主要管材。 2.4 计划工期: 签订合同后,5个日历天内完成招标方案图编制,提交暂定工程量清单至发包人,配合开展施工招标工作; 10 个日历天内完成物探工作、岩土工程勘察工作、用户摸查工作,提交成果文件(含实验数据),完成报批工作;15个日历天内完成报建图,同步征询园林、水务、道路、地铁、文物保护等相关单位意见;方案确定后 20个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含概算)、配合专家评审并完成修改稿、同步规划报建;获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划意见后 30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审查;完成施工图审查后7个日历天内将预算提交至广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审核。如遇现场因阻碍无法按图实施的情况,收到变更联系单2个日历天内出具初审意见,通过变更评审会后3个日历天内出具变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暂定勘察设计实施工期为:2024年7月15日至2024年10月22日(共101天)。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设计单位需无条件配合发包人、及施工单位,结合建设需要提供现场驻场及技术服务、配合开展设计变更、(过程)审计、竣工验收及竣工图编制等工作直至项目完成决算,不计入设计工期内。 2.5 标段划分: 本项目设1个标段。 2.6 招标内容: 2.6.1 勘察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工程物探(含地下管线测量); (2)岩土勘察(含根据设计要求补充勘察); (3)勘察相关工作进场的行政报批; (4)分别与规划测绘单位及施工单位进行现场交桩等工作; (5)最终以满足设计、施工图文件审查及其他相关专项报告。 2.6.2 设计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所有建设内容的 : (1)方案修改及比选; (2)初步设计(含规划报建、初步设计概算编制); (3)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编制); (4)工程量清单编制; (5)施工图优化并配合送审取得施工图审查合格书; (6)办理设计变更、设计变更预算编制; (7)配合施工单位完成竣工图编制; (8)交通疏解方案编制; (9)海绵城市专篇编制; (10)配合审计及上级部门的相关检查整改工作; 2.6.3 工程相关技术文件编制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1)勘察技术要求; (2)第三方检测监测要求、方案及预算; (3)设备技术要求; (4)施工技术文件; (5)调试及试运行方案; (6)国土、规划报建手续所需的相关技术文件; (7)配合施工、采购等相关招标工作; 2.6.4 工程设计阶段专项报告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涉河(湖)范围防洪评价、文物评估和房屋鉴定等工程涉及设施各产权单位要求的专项报告编制及评审、报批。 2.6.5 其他服务: (1)现场驻场并提供技术服务; (2)办理本工程引起、设计相关的国土、征询及规划报建,配合规划放线验线、规划竣工测量等; (3)根据工程需要配合购买地形图; (4)组织合同工作内容中的各专项评审会议; (5)配合工程各项验收等工作; (6)工程终端/用户摸查工作(若中标为联合体,该工作内容明确由勘察资质单位实施)。 2.7 最高投标限价: 本次最高投标限价为 4877003.44 元。 2.8 前期服务机构名称(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 广州市广水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注释】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勘察设计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3.1.1投标人(如为联合体,要求联合体各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1.2资质条件: 投标人须同时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以下(①和②)资质: ①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 ②勘察具有以下之一资质: (1)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2)同时具有工程勘察(岩土工程或岩土工程勘察)专业资质丙级或以上,及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资质甲级资质。 [注:如投标人的企业资质是根据 2020年11月30日发布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办理的,则勘察、设计资质相应要求如下: 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以下(①和②)资质: ①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 ②勘察具有以下之一资质: (1)工程勘察综合类资质。 (2)同时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或岩土工程勘察)专业资质乙级或以上,及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资质。 注:①国内申请人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建市[2013]9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市(2016)261号)填写。要求同时具备2项或以上资质证书的,申请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 ②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执行、《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执行。] ③ 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 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 香港企业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应资质证书及备案证明资料。 ④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但符合本公告要求独立参加投标条件的香港企业,可按本公告要求独立投标。 3.1.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项目负责人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或给排水设计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资格,并为60周岁或以下(至投标截止日期当天,以身份证登记为准)的在职人员。需提供由投标人(如为联合体,要求联合体主办方)为其缴纳2024年2月-2024年4月(近3个月)社会保险费用的证明。 3.1.4类似项目业绩要求: 无 。 3.1.5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应以承担主要设计工作的单位为主办方,且只接受最多由2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投标将被拒绝。 3.1.6其他要求: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要求联合体各方)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及内容要求签署提交《投标人廉洁承诺书》及《投标人声明》。 3.1.7投标人(如为联合体,要求联合体各方)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以信用广州网站公布的黑名单为准。 注:①以投标人提供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止任一天在信用广州网站查询的截图为准。 ②查询截图的路径如下:查询网址https://credit1.gz.gov.cn/publicity/honourFuzzyList?type=2→黑名单)。 ③如网站查询结果显示找不到和您的查询相符的记录或类似意思的表述,则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 3.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就有关内容做出声明,除非另有要求,不需要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明材料):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6)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9)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0)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1)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2)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3)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4)被信用广州网站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黑名单) (15)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规定的其他情形。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3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投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5. 招标文件的获取及资格审查 5.1 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5月24日0时0分至2024年6月13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5.2本项目招标文件随招标公告一并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招标文件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视为发出给所有投标人,招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下载。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补充公告中明确说明,通过交易中心网站获取。 5.3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投标登记或递交投标文件或通过资格审查或经评议有效投标的投标人出现以下情况需重新组织招标: 当投标登记或递交投标文件或通过资格审查或经评议有效投标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重新组织招标。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开标开始时间和地点 6.1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4年6月13 日11时00 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 (以下简称交易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上传后,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时间为准。 6.2投标人应在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 6.3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半小时内为投标人投标文件解密时间,投标人通过交易平台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 6.4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5 本项目采用电子开标,在交易平台上公开进行。开标开始时间: 2024年6月13日11时00分(与投标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 6.6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6.7投标人通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并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且取得回执码,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 6.8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可以撤回或替换已递交的投标文件;可以修改网上投标登记相关信息。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 发布。如果各媒体发布的公告内容不一致,以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为准。有关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均以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为准。 8. 其他事项 8.1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否。 8.2招标项目的电子地形图由投标人自行通过http://maps.google.com选择satellite(卫星图象)观察本项目的周边环境。 8.3项目的其他情况在设计任务书中详细介绍。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更详细的信息以招标文件为准。 8.4投标人电子招投标操作流程详见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指引。 8.5 投诉处理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就招标文件、开标、评标结果进行投诉的,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8.5.1关于疑问、异议、投诉的基本概念和处理程序详见《广州市水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务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穗水建管〔2023〕78 号),以下简称《通知》)。《通知》可通过广州市水务局门户网站获取。 8.5.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对于中标公示期间的投诉处理的原则为:除第一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情形且在评标过程中未被发现的,视为对中标结果没有造成实质性影响,可依法继续开展招标活动。投标人的违法行为由招标监管部门依法处理。 8.5.3在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含中标候选人)被投诉且经查实存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列明被禁止行为的,招标人将提请行政主管部门,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进行处理,同时将记录到市水务工程企业信息库及诚信评价管理系统。 在招投标过程中,投诉人投诉事项经查实不属实的恶意投诉,招标人将提请行政主管部门,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进行处理,同时将记录到市水务工程企业信息库。 8.6异议提出的方式: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通过线下或线上的形式提出异议。线上提出异议的,应通过交易平台提交,招标人也应通过交易平台答复线上提出的异议。具体按照交易平台相关指南进行操作。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9. 联系方式 9.1 招标人 9.1.1 名称: 广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9.1.2 邮政编码、地址: 510000、广州市中山一路12号 9.1.3 联系人: 梁工 9.1.4 电话(手机)号码: 020-87159014(办公时间8:00~17:00) 9.2 招标代理机构 9.1 招标人 9.1.1 名称: 广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9.1.2 邮政编码、地址: 510000、广州市中山一路12号 9.1.3 联系人: 梁工 9.1.4 电话(手机)号码: 020-87159014(办公时间8:00~17:00) 9.2 招标代理机构 9.2.1 名称: 广东省城规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9.2.2 邮政编码、地址: 510000、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00号之一20楼北向1-10房 9.2.3 联系人: 陈工 9.2.4 电话(手机)号码: 020-83560819 9.2.5 传真号码: 020-83564381 9.2.6 电子邮箱: cgjlywb_dy@126.com 9.3 交易服务机构 9.3.1 名称: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9.3.2 邮政编码、地址: 510635、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9.3.3 电话(手机)号码: 020-28866000 9.3.4 网址: http://www.gzzb.gd.cn 9.4 招标监督机构 9.4.1招标监督机构: 广州市水务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中心 9.4.2 邮政编码、地址: 510000、广州市天河区瘦狗岭路555号402室 9.4.3 电话(手机)号码: 020-88521061 招标人(盖章):广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广东省城规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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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交货期) | 详见公告正文 | ||
最高投标限价 ( 元 ) | 4877003.44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勘察设计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3.1.1投标人(如为联合体,要求联合体各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1.2资质条件: 投标人须同时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以下(①和②)资质: ①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 ②勘察具有以下之一资质: (1)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2)同时具有工程勘察(岩土工程或岩土工程勘察)专业资质丙级或以上,及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资质甲级资质。 [注:如投标人的企业资质是根据 2020年11月30日发布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办理的,则勘察、设计资质相应要求如下: 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以下(①和②)资质: ①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 ②勘察具有以下之一资质: (1)工程勘察综合类资质。 (2)同时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或岩土工程勘察)专业资质乙级或以上,及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资质。 注:①国内申请人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建市[2013]9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市(2016)261号)填写。要求同时具备2项或以上资质证书的,申请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 ②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执行、《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执行。] ③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香港企业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应资质证书及备案证明资料。 ④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但符合本公告要求独立参加投标条件的香港企业,可按本公告要求独立投标。 3.1.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项目负责人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或给排水设计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资格,并为60周岁或以下(至投标截止日期当天,以身份证登记为准)的在职人员。需提供由投标人(如为联合体,要求联合体主办方)为其缴纳2024年2月-2024年4月(近3个月)社会保险费用的证明。 3.1.4类似项目业绩要求:无。 3.1.5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应以承担主要设计工作的单位为主办方,且只接受最多由2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投标将被拒绝。 3.1.6其他要求: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要求联合体各方)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及内容要求签署提交《投标人廉洁承诺书》及《投标人声明》。 3.1.7投标人(如为联合体,要求联合体各方)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以信用广州网站公布的黑名单为准。 注:①以投标人提供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止任一天在信用广州网站查询的截图为准。 ②查询截图的路径如下:查询网址https://credit1.gz.gov.cn/publicity/honourFuzzyList?type=2→黑名单)。 ③如网站查询结果显示找不到和您的查询相符的记录或类似意思的表述,则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 3.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就有关内容做出声明,除非另有要求,不需要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明材料):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 投标人业绩要求: /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 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 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获取纸质 招标文件的方式: |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4-05-24 00:00:00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06-13 11:00:00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06-13 11:00:00 |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以下简称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开标方式 | 网上电子开标 | 开标时间、地点 | 开标时间: 2024-06-13 11:00:00 开标地点: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6开标室(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
公告发布媒介 |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 ||
招标人 | 广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 办公地址 | 广州市中山一路12号 |
招标人联系人 | 梁工 | 联系电话 | 020-87159014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省城规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办公地址 | 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00号之一20楼北向1-10房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陈工 | 联系电话 | 020-83560819 |
招标监督机构 | 广州市水务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中心 | 联系电话 | 020-88521061 |
发布责任人 | 广东省城规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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