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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海宁市海昌街道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2024-03-26

招标公告 2024年海宁市海昌街道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 项目 2024年海宁市海昌街道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已由 海宁市发展和改革局 2402-330481-20-01-821688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 来自 自筹及财政补助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法人为 浙江钱塘江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 浙江钱塘江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 标代理机构为 嘉兴市中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2024年海宁市海昌街道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施工进行 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 项目概况: 项目建设面积为1934亩。项目设计涉及土地平整工程,推运土方约59247m3;渠系工程现浇灌渠5920m,预制板排

渠10310m,21m渡槽一座;管道灌溉工程D90~D400PVC-O1.0MPa管道约7735m;泵站工程新建8座,改造1座;田间道路工程混凝土、砂石 路面31040m2;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工程生态拦截沟515m。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1. 建设地点: 海宁市海昌街道硖川社区星光区块、狮岭社区区块、胜利社区泾长区块、碧海社区东郊区块
  2. 预算 :约 1600 万元。
  3. 招标范围: 包括土地平整工程、渠系工程、管道灌溉工程、泵站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及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工程等 ,详见工程

量清单及图纸。

  1. 计划工期: 210日历天(在2024年5月31日前胜利社区泾长区块、碧海社区东郊区块需满足耕种灌溉需求)
  2.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 R
  3.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是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资质 并提供 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 上对应资

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 合格 状态的证明 ,其他条件详见附表。

  1.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2.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

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3 7 日至 2024 3 27 9 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招标交易 系统(http://117.149.147.223:8081/TPBidder/memberLogin)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3 27 日上午 9 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浙里公共

资源交易数字化招标-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117.149.147.223:8081/BidOpeningHall/bidhall/default/login.html) 上传加密电子投 标文件。

  1. 本项目采用网上远程开标方式,无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样品等材料,投标人无需至开标现场。开标网

址: http://117.149.147.223:8081/BidOpeningHall/bidhall/default/login.html (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招标-不见面开标大厅)

  1.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2.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准时参加开标会议,具体要求详见投标

须知前附表 5.1 规定。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www.zjpubservice.com)和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

宁])(http://jxszwsjb.jiaxing.gov.cn/hnmai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浙江钱塘江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嘉兴市中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址: 海宁市由拳路66号 地址: 海宁市海洲街道新月路1号海城大厦9楼

编: 31440 0 编: 314400

联 系 人: 朱先生 联 系 人: 胡女士

话: 0573-87018888 话: 15167386937

202 4 3 7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附表

序号

资格条件内容

企业

1

应具备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

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提供投标人2024年3月25日(周 一)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参与投标资质 的资质动态核查结果证明),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 产许可证。

2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自 20 21 年1月1日 至投标截止时 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4

投标人自201 9 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日期以完工(竣工) 验收鉴定书或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报告中明确的完工(竣

工)日期为准],完成过单个合同造价在400万元及以上的高标 准农田工程业绩。业绩证明材料见下文。

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

1

2

项目负责人自 20 21 年1月1日 至投标截止时间无行贿 犯罪记录 以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

3

项目技术负责人应持有 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的注册建造师 水利或水电类专业 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证书。

4

项目安全员、质检员和施工员应持有中国水利工程协会或中国 水利企业协会颁发的全国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培训 合格证书。

5

项目负责人自 201 9 年1月1日 至投标截止时间[日期以完工(竣 工)验收鉴定书或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报告中明确的完工 (竣工)日期为准],以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包括工程总 承包项目的施工负责人或施工技术负责人)身份完成过 单个合 同造价在400万元及以上的高标准农田工程 业绩。业绩证明材

料见下文。

其他

投标人的三类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

1

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B、C证),其中企业分管安全生 产的副总经理应有任命文件;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

于 1 人,且不得与拟派项目组其他主要人员相互兼任。

2

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指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下同)必须已 在浙江省水利厅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上公示,并提供 在浙江省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透明工程)中扫描件。

3

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如有)及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应为 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员工。

4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 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 为准)

5

投标人、投标人的三类人员、拟派项目主要人员未被列入全 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平台黑名单。

注: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详见上表,该业绩须已在浙江省水利厅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上公示。

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指:(1)合同,以及由项目法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完工(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出具对应的完工 (竣工)质量(安全)监督报告〕,若工程规模、特征等无法认定的,以初步设计批复(包括设计变更批复)或施工图纸为依据;(2)浙江省 水利厅浙江省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透明工程)下载业绩打印件,打印件应含有浙江水利透明工程水印。(上述(1)、(2)项须同时提 供)。

业绩要求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的身份以浙江省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透明工程)业绩打印件为准,业绩打印件与业绩证明材料 (1)合同、以及由项目法人出具的完工(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出具对应的完工(竣工)质量(安全)监督报告〕的其中之一一 致的,该业绩予以认可,均不一致的,该业绩不予认可。

除业绩要求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的身份外,浙江省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透明工程)业绩打印件与项目法人出具的完工(竣工) 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出具对应的完工(竣工)质量(安全)监督报告〕中涉及资格审查的相关信息不一致的,该业绩不予认可。

如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未能反映招标文件要求的,可按不利于投标人的处理方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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