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租赁条件
根据我单位租赁计划安排,现拟采用询比方式租赁重型自卸货车,项目资金来自工程计量款,租赁人为宁德至上饶国家高速公路福建省霞浦至福安段A1合同段。项目已具备租赁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报价。
二、项目概况与租赁范围1.2.1.租赁内容:重型自卸货车。
1.2.2.名称、规格(或主要参数)、暂定数量等:
合同包 |
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暂估数量 |
暂估租期(台班) |
使用地点 |
交货期 |
备注 |
HC |
重型自卸货车 |
后八轮 |
台 |
1 |
50 |
浙江交工宁上高速A1标施工区域附近 |
交货时间以甲方实际进场时间为准 |
使用时间以甲方实际使用时间为准 |
HC |
重型自卸货车 |
后四轮 |
台 |
1 |
50 |
浙江交工宁上高速A1标施工区域附近 |
交货时间以甲方实际进场时间为准 |
使用时间以甲方实际使用时间为准 |
注:项目名称:宁上高速公路霞浦至福安段A1合同段;地址:福建省宁德市霞浦县长春镇 ;联系人:胡绪成 ;联系方式:18188890854 。
1.2.3.技术要求:
1.2.3.1、出租的设备必须经技术监督部门安全性能检测,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取得项目部认可的检测合格资料。
1.2.3.2、需将检定校准合格资料和其他证件复印件报项目部相关部门备案。
1.2.3.3、设备所配备的操作工必须是能适应工地工作、操作熟练、技能合格的,能满足项目部完成施工任务。
1.2.3.4、需要的操作人员证书齐全,人员按需方要求配备。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1、建立完善安全管理体系,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管理人员,明确有关人员职责。建立健全岗位责任、隐患治理、应急救援等安全管理制度,制定操作规程,并予以严格执行。 2、拌合楼作业人员,应取得相应资格证书上岗。作业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相关规章制度。应配备满足安全规范要求的持证人员,并加强岗前教育培训。 3、要对机械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自行检查,对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进行定期校验、检修。 4、请贵单位对每台机械设备建立技术档案,依法管理和保存好。对日常检查、维护保养、定期安全检查应如实记录。 5、制定完善应急预案,配备相应的救援人员、营救设备和急救物品,并经常性检查保养设备工具。 6、请在机械设备的检验周期届满前一个月内,向设备检验机构提出定期检验申请;申请前请落实好你单位对机械设备的年度自检。 四、租赁文件的获取1.潜在报价人可访问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网址为(https://ebidding.cncico.com/cms/index.htm)进行供应商注册。本项目租赁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均通过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下载方式发放。
2.租赁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2年6月10日9点00分至2022年6月13号9点00分(以媒介上发布的公告时间为准)。
3.潜在报价人对租赁文件有疑问的,通过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提交。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22年6月13日9时00分 。租赁人将于 2021年6月13日在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报价人应自行关注上述网站公告,租赁人不再一一通知。报价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报价失败的,责任自负。
五、租赁文件的递交1.报价文件送交的截止时间:2022年6月13日22时00分(以媒介上发布的公告时间为准);
2.报价文件递交方式:
本项目采用网上远程开标方式(报价人无需至开标现场),在开标时间开始后解密报价文件。(网址:https://ebidding.cncico.com/cms/index.htm)。
电子报价文件(正本)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在报价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递交至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
3.电子报价文件(正本)未在报价时间截止前上传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将被拒收,后果由报价人自行承担。
六、确认你单位收到本邀请书后,请于1个工作日内前往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予以确认。
七、联系方式1.7.1租赁人名称:宁上高速公路霞浦至福安段A1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联系人:胡绪成
地址:福建省宁德市霞浦县长春镇
联系电话:18188890854
1.7.2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审计部/浙江交工大桥分公司纪检监察审计部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江陵路2031号钱江大厦23楼/杭州市滨江区江陵路2031号钱江大厦12楼
电话:0571-87669555/ 0571-87669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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