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0634-234XZ1ZF0438 (招标文件编号:0634-234XZ1ZF0438)
二、项目名称:全区法院一案一账号案款管理系统与银行合作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供应商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金银路53号
包组或产品名称:全区法院一案一账号案款管理系统与银行合作项目
费率(%):2.0000000
供应商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
供应商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路231号
包组或产品名称:全区法院一案一账号案款管理系统与银行合作项目
费率(%):1.8000000
供应商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
供应商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解放南路66号
包组或产品名称:全区法院一案一账号案款管理系统与银行合作项目
费率(%):1.8000000
供应商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
供应商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民主路99号
包组或产品名称:全区法院一案一账号案款管理系统与银行合作项目
费率(%):1.8000000
供应商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
供应商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东风路1号
包组或产品名称:全区法院一案一账号案款管理系统与银行合作项目
费率(%):1.8000000
供应商名称:新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新华南路338
包组或产品名称:全区法院一案一账号案款管理系统与银行合作项目
费率(%):2.1500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 全区法院一案一账号案款管理系统与银行合作项目 | 专项资金金融服务 | 负责资金正常清算及对账工作等。 | 存款期限为1年,如遇特殊情况,存款期限顺延一年,累计定期存款期限不超过3年。 | 应严格按照一案一帐号系统管理要求,为持续做好执行案款一案一账号管理工作,按照信息技术处提出执行案款一案一账号所需的参数支持等相关技术指标,作好相关的法银交换平台接口等工作,满足相关对接的技术要求等。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2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 | 全区法院一案一账号案款管理系统与银行合作项目 | 专项资金金融服务 | 负责资金正常清算及对账工作等。 | 存款期限为1年,如遇特殊情况,存款期限顺延一年,累计定期存款期限不超过3年。 | 应严格按照一案一帐号系统管理要求,为持续做好执行案款一案一账号管理工作,按照信息技术处提出执行案款一案一账号所需的参数支持等相关技术指标,作好相关的法银交换平台接口等工作,满足相关对接的技术要求等。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3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 | 全区法院一案一账号案款管理系统与银行合作项目 | 专项资金金融服务 | 负责资金正常清算及对账工作等。 | 存款期限为1年,如遇特殊情况,存款期限顺延一年,累计定期存款期限不超过3年。 | 应严格按照一案一帐号系统管理要求,为持续做好执行案款一案一账号管理工作,按照信息技术处提出执行案款一案一账号所需的参数支持等相关技术指标,作好相关的法银交换平台接口等工作,满足相关对接的技术要求等。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4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 | 全区法院一案一账号案款管理系统与银行合作项目 | 专项资金金融服务 | 负责资金正常清算及对账工作等。 | 存款期限为1年,如遇特殊情况,存款期限顺延一年,累计定期存款期限不超过3年。 | 应严格按照一案一帐号系统管理要求,为持续做好执行案款一案一账号管理工作,按照信息技术处提出执行案款一案一账号所需的参数支持等相关技术指标,作好相关的法银交换平台接口等工作,满足相关对接的技术要求等。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5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 | 全区法院一案一账号案款管理系统与银行合作项目 | 专项资金金融服务 | 负责资金正常清算及对账工作等。 | 存款期限为1年,如遇特殊情况,存款期限顺延一年,累计定期存款期限不超过3年。 | 应严格按照一案一帐号系统管理要求,为持续做好执行案款一案一账号管理工作,按照信息技术处提出执行案款一案一账号所需的参数支持等相关技术指标,作好相关的法银交换平台接口等工作,满足相关对接的技术要求等。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6 | 新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全区法院一案一账号案款管理系统与银行合作项目 | 专项资金金融服务 | 负责资金正常清算及对账工作等。 | 存款期限为1年,如遇特殊情况,存款期限顺延一年,累计定期存款期限不超过3年。 | 应严格按照一案一帐号系统管理要求,为持续做好执行案款一案一账号管理工作,按照信息技术处提出执行案款一案一账号所需的参数支持等相关技术指标,作好相关的法银交换平台接口等工作,满足相关对接的技术要求等。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顾玉兰、王智星、卜晓敏、戴晓惠、田嘉琪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招标代理服务费由入围的供应商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每家支付金额3000元,以电汇或网银的方式一次性向招标代理公司缴纳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8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中标(成交)信息中费率为一年期定期利率,具体报价明细如下:
1、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一年期定期上浮BP:50;实际利率:2%;
活期上浮BP:20;实际利率:0.55%;
2、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
一年期定期上浮BP:30;实际利率:1.8%;
活期上浮BP:0;实际利率:0.35%;
3、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
一年期定期上浮BP:30;实际利率:1.8%;
活期上浮BP:0;实际利率:0.35%;
4、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
一年期定期上浮BP:30;实际利率:1.8%;
活期上浮BP:0;实际利率:0.35%;
5、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
一年期定期上浮BP:30;实际利率:1.8%;
活期上浮BP:0;实际利率:0.35%;
6、 新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一年期定期上浮BP:65;实际利率:2.15%;
活期上浮BP:20;实际利率:0.55%;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地址:乌鲁木齐市昆仑路19号
联系方式:任翔0991-76795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昆仑东街789号
联系方式:王志、孔健13999845544、1859904051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志、孔健
电 话: 13999845544、1859904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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